新洁能(605111):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1:36:06 中财网
原标题:新洁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33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3/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3月 21日~2025年 3月 20日
预计回购金额3,500万元~4,5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2.968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5%
累计已回购金额3,729.743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5.36元/股~38.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袁正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500万元(含)。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4日完成 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415,332,567股。公司对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35.56元/股(含),根据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 984,251股(含)至 1,265,467股(含),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至0.30%。具体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6月,公司未进行回购。

截至 2024年 6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02.9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8.00元/股,最低价为 35.3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29.743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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