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7:20:36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4-031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
次分红派息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03,590,792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7月10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五、 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39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8*****065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308*****407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24
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
自行承担。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咨询联系人:童卓超
咨询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电话:0574-87050027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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