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30001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4-034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7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分别为:万峰、申屠献忠、钱峰、戚观成、曾繁礼、程海晋、刘志权。会议由董事长万峰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16.83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股股票,拟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万股-3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为 0.12%-0.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按照回购数量上限 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16.83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 5,04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对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6、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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