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重大资产出售实施完成后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8:21:30 中财网
原标题:海新能科: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完成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基本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新能科”)分别于2023年09月0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1月0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2月0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出售美方焦化股权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出售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方焦化”)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美方焦化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26日,本次交易对方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泽阳光”)已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美方焦化已就本次交易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公司已将所持美方焦化70%股权过户至亿泽阳光名下,公司不再持有美方焦化的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

二、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1日,海新能科与亿泽阳光签订《关于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海新能科据此收购亿泽阳光持有的美方焦化70%股权,协议约定美方焦化产生的交易过渡期亏损由亿泽阳光承担。截至2023年12月18日,亿泽阳光尚需向海新能科支付过渡期亏损补偿款47,223,119.77元。海新能科与亿泽阳光就上述补偿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还款协议》,亿泽阳光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清偿过渡期亏损补偿款。
截至2024年06月28日,公司已收到亿泽阳光支付的按《还款协议》约定的过渡期亏损补偿款47,223,119.77元。

三、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
本次交易各方应继续履行《产权交易合同》和《产权交易补充合同》中的约定及各项承诺,相关方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及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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