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8:30:33 中财网
原标题: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比例超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比例超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4.99%减少至53.59%。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1.46%减少至60.06%。


2024年7月2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通知,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福达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福达集团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基本信息名称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2708769464A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鲁山路18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4.6.19- 2024.7.2   
权 益 变 动 明 细变动 方式变动日期股份 种类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
 大宗 交易2024.6.19人民币 普通股4,000,0000.62IPO前取得和发行上市 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024.7.2    
    5,000,0000.77 
合计9,000,0001.39-   
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股东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册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福达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5,334,04054.99346,334,04053.59
黎福超无限售流通股24,000,0003.7124,000,0003.71
黎锋无限售流通股6,084,0000.946,084,0000.94
吕桂莲无限售流通股5,439,6000.845,439,6000.84
黎莉无限售流通股1,965,6000.301,965,6000.30
黎海无限售流通股1,965,6000.301,965,6000.30
黎宾无限售流通股1,965,6000.301,965,6000.30
黎桂华无限售流通股548,0000.08548,0000.08
合计397,302,44061.46388,302,44060.06 
说明:
1、除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外,其他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公司股份。

2、以上所有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
(1)2024年 5月 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福达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6,462,00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924,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2024年 6月 19日至 2024年 7月 2日期间,福达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福达集团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履行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不涉及资金来源。该减持计划尚机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影响。

4、上述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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