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601010):文峰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 2024-037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年 4月 7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和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 6月 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312903)中所持有的 24,642,935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 6月 2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5778055),过户价格为 1.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5)。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个月、24个月,均自本员工持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4年6月 29日届满。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及解锁情况 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可解锁的股票数量为 1,232.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7%。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4年 6月 29日届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股票市场波动情况等因素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解锁的公司股票,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进行分配。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至公告前 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