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4-02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股东宋益群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持有公司股份2,158,566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3.9232%)的股东宋益群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0,624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宋益群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宋益群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宋益群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之日,宋益群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宋益群女士本次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宋益群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宋益群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总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4、宋益群女士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宋益群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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