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已授权委托理财基本信息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1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和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万元(含)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本次增加理财产品额度 10,000万元(含)人民币。增加后合计理财产品额度 16,000万元(含)人民币。期限自 2024年 2月 2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本次委托理财披露的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 12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6,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3,000.00万元(含本次已购买理财)。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市场风险小,出现本金损失的概率较低,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本次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履约能力,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二) 已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委托书》; (二)《理财产品赎回业务凭证》; (三)《理财产品购买业务凭证》。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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