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300940):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极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日通过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方泽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经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姜发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潘连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此将变更为潘连兴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潘连兴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选举刘宏灿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方泽南先生、潘连兴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2)选举潘连兴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方泽南先生、李伟相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3)选举刘宏灿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李伟相先生、姜发明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4)选举李伟相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方泽南先生、姜发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聘任姜发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彭聪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黄丽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姜丽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聘任以上人员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姜发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彭聪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姜丽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聘任朱安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安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朱安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9691606 传真:0755-296916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 邮政编号:518105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朱安娜女士:199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18年12月起任职于南极光并任审计员;现任南极光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 截至公告日,朱安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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