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万科A(000002):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代 公告编号:〈万〉2024-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贷款,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通过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项目资产抵押等方式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此外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和公司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 1,500亿元,有效期为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已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于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低于人民币 125亿元进行决策。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总裁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1、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授信总协议,获得人民币 57.36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联明珠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联明珠”)等 20家项目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分别从交通银行共计贷款人民币 57.36亿元,期限均为 15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通过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项目资产抵押等方式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具体详见附件。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从交通银行贷款共计人民币 57.36亿元,期限均为 15年。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北京中联明珠等 20家项目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与交通银行就上述贷款事项分别签署了相关贷款合同。北京中联明珠等控股子公司以所持有的房地产项目提供抵押担保,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以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本金金额57.36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合同项下抵押、质押物同时为公司在授信总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二)担保事项二 1、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作为主债务人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扬子江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扬子江”)等 3个项目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分别从交通银行共计贷款人民币 9.45亿元,期限为 15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通过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项目资产抵押等方式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本次公司从交通银行贷款共计人民币 9.45亿元,期限均为 15年。公司作为主债务人与共同借款人就上述贷款事项与交通银行分别签署了相关贷款合同。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扬子江、广州寰城、河南民祥以所持有的房地产项目分别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珠海万厚达美、郑州万科星辰以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分别提供相应的质押担保,担保的本金金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4年 5月 30日 注册地: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 33号万科中心 总股本:11,930,709,471元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被担保人单体报表口径资产总额 53,089,425.34万元,负债总额 36,009,354.73万元,净资产 17,080,070.61万元;2023年 1月-12月,营业收入 287,750.60万元,利润总额 1,542,519.96万元,净利润 1,542,519.96万元。 截止 2024年 3月 31日,被担保人单体报表口径资产总额 51,800,948.62万元,负债总额 34,730,202.28万元,净资产 17,070,746.34万元;2024年 1月-3月,营业收入 45,156.30万元,利润总额-9,324.27万元,净利润-9,324.27万元。被担保人更多的财务信息也可查阅本公司的定期报告。 被担保人为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了信用保证,具体可以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以及担保公告,此外也以所持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了抵押或质押。根据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 524.98亿元,占公司 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0.9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523.1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1.83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 591.79亿元,占公司 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 23.60%。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
注:尚待正式签署相关协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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