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000975):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7月 18日(星期四)下午 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7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7月 18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7月 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7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7月 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2、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年 7月 17日(星期三)9:30至 17:3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箱登记的须在 2024年 7月 17日(星期三)17:00 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号院正大中心北塔 30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铮 电话:010-851718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75”,投票简称为“银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仅设置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7月 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7月 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7月 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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