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00230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36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5,170,744.96元,送红股0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 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距离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3.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500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1.0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2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1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7月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2024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 26楼 咨询联系人:蔡奥 咨询电话:028-83332761 传真电话:028-8333276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2023年度有关分红派息 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7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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