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838701):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20:10:34 中财网
原标题:豪声电子: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声电子”、“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4】第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对所有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1亿元,同比减少4.24%,连续两年下滑;毛利率为12.81%,较上期减少5.74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 1,102.24万元,同比减少80.85%。分产品看,微型电声元器件营业收入5.15亿元,同比增长0.67%,毛利率8.05%,较上期减少6.89个百分点;音响类电声产品营业收入9,982.52万元,同比减少 22.32%,毛利率 30.86%,较上期增加 3.55个百分点;其他产品营业收入2,574.81万元,同比减少10.88%,毛利率38.22%,较上期减少5.37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境内营业收入5.39亿元,同比增长1.17%,毛利率8.65%,较上期减少7.18个百分点;境外营业收入1.02亿元,同比减少25.30%,毛利率34.76%,较上期增加5.63个百分点。分季度看,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最低,扣非后净利润最高;第四季度收入最高,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根据你公司年报披露:境内主要销售微型电声元器件,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出现阶段性回落后,响类电声产品,由于受境外地缘政治冲突及高通胀等因素综合影响,销量与收入均同步下降;下半年以来因下游需求持续回暖导致向供应商采购产品的预付金额增加。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报告期内下游需求变化情况,及对公司销售与采购的影响,并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期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
(2)结合境内业务和境外业务的销售产品类型、销售模式、定价模式、成本构成等,说明境内外业务毛利率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分析各季度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波动的原因,说明公司销售是否具有周期性,第四季度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详细说明报告期内下游需求变化情况,及对公司销售与采购的影响,并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期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报告期内下游需求变化情况及对公司销售与采购的影响
1、下游需求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微型电声元器件以及音响类电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型电声元器件和音响类电声产品。公司的微型电声元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音响类电声产品以出口为主,主要应用于汽车、游艇、家庭等消费和娱乐产品领域。

受到欧美主要国家加息、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终端消费需求不足等全球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2023 年上半年消费电子市场延续了 2022年度的疲软表现,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战频发。在整体市场环境的影响下, 2023年度,公司下游消费电子终端需求不足,音响类电声产品出口销售规模下滑。
市场调研机构 IDC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约 11.66亿台,相比 2022年的 12.05亿台小幅下降约 3.2%;其中,2023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约 2.71亿台,同比下降 5.0%。根据海关总署数据在线查询平台的数据,2023年度我国的音箱出口数 3.95 亿只、出口金额 65.46亿美元,较上年下降17.56%。

2023年度,公司微型电声元器件以及音响类电声产品的主要下游领域需求较上年度的变化情况如下:

综上,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全球出货量的下降,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此类智能电子产品的硬件技术创新和软件应用场景创新速度同步放缓,从而相关的微型电声产品本年的市场规模也受到一定影响。

2023年度,公司主要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如下:

全球消费电子产业自 2020年起经历了约 3年的下行周期后,已基本触底, 2023年下半年以来,消费电子去库存周期接近尾声,随着苹果、华为等主流消费电子品牌纷纷推出新品,行业已展现出恢复增长的迹象。从智能手机出货量来看,根据 Canalys的数据,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1.4亿部,同比下滑4%。其中,2023 年第三季度出货量为 2.95 亿部,同比仅下降 1%。2023年第四季度出货量为 3.19亿部,同比上升 8%,结束了连续七个季度的下滑态势。

展望未来,预计消费电子市场在 2024年有望逐渐复苏,据 Canalys预测,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望在 2024年达到 11.7亿部,同比增长 4%。到 2027年,将达到 12.5亿部,2023-2027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2.6%。IDC的预测也显示,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 12亿部,同比增长 2.8%。总体而言,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仍面临挑战,但复苏的势头正在迅速增强。

2、对公司销售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微型电声元器件及音响类电声产品,报告期内二者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元/件

2023年度    
金额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数量
51,524.9123,225.862.2251,180.6417,649.52
9,982.52118.7684.0612,851.17136.51
公司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同期下降 4.48%,其中:微型电声元器件营业收入 5.15亿元,同比增长 0.67%,毛利率 8.05%,较上期减少 6.89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采取以价换量的市场策略,在 2023年度市场需求逐步回暖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取市场订单,销量较同期增长 5,576.34万件、增长 31.59%;音响类电声产品主要以外销为主,营业收入 9,982.52万元,同比减少 22.32%,毛利率基本保持平稳,与海关出口变化情况基本一致。

3、对公司采购影响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和“以产定购”为主的生产及采购模式,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包括磁钢、五金件、柔性电路板、振膜材料、注塑材料、包材、漆包线以及各类辅料等,原料采购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同时遵循价格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2023年度,公司生产性采购金额较同期增长 1,143.24万元,主要系:本年公司采取以价换量的市场策略,微型电声元器件虽然销售收入略有下降但销量增长较多,从而生产与主要原材料采购规模也相应增长。

综上,受全球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本年公司下游需求疲软不及预期,导致公司本年销售收入有所下滑,采购与销售情况匹配。但消费电子行业长期增长趋势、音响类电声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未发生根本变化,自 2023年四季度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出货量已呈现复苏的趋势,消费电子市场整体正以缓慢而稳定的速度逐步扭转低迷状态,企稳回暖。

(二)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期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2022年度
51,524.9151,180.64
9,982.5212,851.17
1,407.351,831.83
62,914.7865,863.65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 62,914.78万元,较同期平稳略降。其中:微型电声元器件收入较同期增长 0.67%,主要系公司管理层利用自身的研发优势、生产优势,一方面积极开拓新客户,同时争取对存量客户新增项目的承接,微型电声元器件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但由于受到下游消费电子市场需求阶段性回落后复苏缓慢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微型电声元器件产品销售价格进行了下调,综合影响导致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略有增长;音响类电声产品较同期下降 22.32%,受境外地缘政治冲突及高通胀等因素综合影响,外贸需求疲软,贸易商增加库存的意愿不高,导致 2023年内音响类产品尤其是车船用扬声器的销量和金额同比下降。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降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降幅较大,主要系如下原因所致:
①微型电声元器件产品平均价格下调,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3年,由于下游消费电子市场需求阶段性回落后复苏缓慢,为了更好的应对市场,获取客户订单,公司对部分微型电声元器件产品销售价格进行了下调,产品毛利率、毛利额较同期降幅较大。因此,微型电声元器件产品虽然销量超过了去年同期,但销量的上涨尚不足以抵消价格下调所带来的收入下滑,从而导致净利润同比下滑。

②海外销售下滑,音响类产品利润下降
受境外地缘政治冲突及高通胀等因素综合影响,外贸需求疲软,贸易商增加库存的意愿不高,2023年度音响类电声产品收入为 9,982.52万元,较 2022年度12,851.17万元下降 22.32%,销量和金额同比下降,导致了 2023年音响类电声产品的利润贡献有所下滑。

③应收款项增加导致信用减值转回金额同比大幅减少
2022年,因应收款项回收、龙旗科技等客户由应收账款债权凭证(通过应收账款核算)为主要结算方式逐步转为以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的结算方式影响,公司发生了 1,011.73万元的信用损失减值转回,对 2022年度利润贡献较大。2023年度,公司未再发生客户结算方式转变等偶发因素,且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 567.12万元,也是公司 2023年净利润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

④新建厂房折旧及用工成本增长
2023年,公司新建厂房完工并投入使用,导致新厂房折旧费增加,同时新厂区产线未全部建设完成,短期内对公司业绩造成了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公司产能和订单增长,用工需求同步增加,但嘉善当年四季度劳务人员需求较大导致用工成本临时性增长,也影响了当期的利润。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情况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年业绩情况如下:
2023年业绩情况
歌尔股份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573,902,273.14元,同比减少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8,076,730.88元,同比减少37.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9,926,918.87元, 同比下降47.16%。
国光电器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33,170,293.0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706,130.18元,同比增长 10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3,040,351.06元,同比增长9.67%。
共达电声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7,600,140.39元,同比下降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69,449.70元,同比下降0.69%;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228,442.74元,同比 下降4.03%。
泓禧科技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8,518,049.95元,同比增长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79,258.27元,同比增长16.31%;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406,363.20元,同 比增长27.21%。
综上,歌尔股份 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同期持平略降,净利润降幅较大,业绩变动趋势与公司基本一致;国光电器主要从事音响电声业务,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同期持平略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当期确认与对外投资相关的投资收益规模较大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持平略增主要系公司获取了部分整机项目、新能源汽车扬声器业务进而提升了整体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共达电声 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同期持平略降,其中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业务有所下降,整体收入企稳的增长来源为分销显示屏等电子元器件产品业务;泓禧科技 2023年营业收入平稳略增,净利润同比增长较大,主要来源于高精度电子线组件业务,与公司产品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3、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坚持自主创新,加强成本端管控,提升内部管理,改善盈利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品牌的推广能力,依托现有客户群体,继续努力开发新客户,以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品质保障能力,全面、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深入客户供应体系,紧跟客户发展步伐,优化产品结构,推广公司新产品,推动微型电声元器件及音响类产品等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智能车载、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2)坚持自主创新
公司依托现有微电声及音响类产品研发技术平台,培养技术创新人才,完善项目对应团队,提升新品研发能力和新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以保持生产效率的提高、良品率的提升以及成本的降低,持续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

(3)加强成本端管控
公司将持续完善原材料采购机制,密切关注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已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充分询价和比价基础上,选择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

(4)提升内部管理
公司不断提升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内部规范、高效运作,持续改善企业内部的组织架构和流程机制,推动内部管理体系升级。同时公司将持续开展精益化生产管理,优化生产工序和流程,提高生产效率,促进降本增效。

二、结合境内业务和境外业务的销售产品类型、销售模式、定价模式、成本构成等,说明境内外业务毛利率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境内业务情况对比
公司境内和境外业务于销售产品类型、销售模式、定价模式、成本构成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境内业务
主要为微型电声元器件业务,主要产品为微 型扬声器、微型受话器和微型扬声器集成模 组
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 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
直销销售
遵循成本加成定价模式,在综合考虑原材料、 人工及制造费用等成本的基础上附加预期毛 利,以此为基础与客户进行协商定价
主要物料为磁钢、极片、膜片、塑料粒子、 五金件;核心生产工序环节为磁路组合、主 架注塑、膜片成型、音圈绕制、本体组装、 曲线测试、腔体注塑、单体装配、上胶密封、 超声波焊接、纯音检听等
(二)境内外业务毛利率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外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内销的主要原因为:
1、产品类别及应用领域不同
内销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的微型扬声器、微型受话器及微型扬声器集成模组,服务于工业化、大批量生产的 3C消费电子领域,出货量大,同时,体积微小、单价较低;外销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汽车、游艇、家庭等消费和娱乐产品领域的车船用扬声器及立式音响,属于品种丰富的小批量、定制化产品,同时体积较大,单价更高;因此外销产品单价高于内销产品,利润空间更大但出货量远低于内销产品。

2、客户类型不同
微型扬声器、微型受话器及微型扬声器集成模组主要向境内消费电子行业品牌制造商或 ODM制造商销售,该类客户凭借自身的采购规模,深入参与供应链管理,对供应商利润把控较为严格,公司议价能力相对较低;而境外客户主要为音响类电声产品的品牌商和贸易商,公司为客户代工生产终端产品,所覆盖的产品价值链环节更完整,同时,音响类电声产品终端零售价格往往远高于公司向客户的销售价格,因此,客户对产品价格敏感度更低,产品溢价空间更大。

综上,因内外销在产品类别、应用领域和客户类型方面的不同,外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内销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三、分析各季度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波动的原因,说明公司销售是否具有周期性,第四季度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情形
(一)各季度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波动的原因,说明公司销售是否具有周期性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12,771.73
16,446.70
17,370.26
17,493.56
由上表可见,就分季度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而言:
公司所处的电声元器件行业,从行业整体来看,电声元器件下游应用行业多、分布较为分散,受单一领域的发展影响较小,因此电声元器件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同时,下游主要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及汽车、游艇、家庭等消费和娱乐产品领域,不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受开学季、“双十一”、“双十二”、春节等商业促销和节假日因素影响,下半年至次年春节前通常为国内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售旺季。2023年第一季度收入规模较小,主要系:①受宏观经济影响,下游消费电子产品行业需求自 2022年下半年以来呈现阶段性下滑的趋势,下游公司面临去库存压力,公司订单有所减少;②另一方面,2022年末及 2023年初受员工感染率提高影响,公司生产人员到岗率降低,2023年春节提前放假且复工时间较晚,导致 2023年一季度生产出货有所减少。

就分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变动情况而言:
第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为 698.51万元,相较其他季度较高但营业收入规模最低,主要系:①第一季度实现的销售来源于历史已签订的订单,定价相对较高,第一季度整体毛利率达 14.41%,高于其他季度;②公司费用率较为稳定,基于较低规模的营业收入,第一季度期间费用总额较小,低于其他季度平均期间费用427.29万;③由于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且 2022年年末应收款项陆续回款,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较 2022年年末下降 3,264.22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转回216.28万元。

第二季度扣非后净利润环比减少 340.34万元,下降 48.72%。主要增量影响为:基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在毛利率水平环比保持平稳的情况下,毛利额贡献493.76万元;主要减量影响为:①公司第二季度费用率环比保持稳定,基于营业收入的增长,期间费用增加 330.15万元;②由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较第一季度末增长 2,930.31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552.71万元。
第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环比保持稳定,与营业收入规模及变动基本一致。

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环比减少 909.02万元,降幅较大,与营业收入呈反向,主要减量影响为:①由于营业收入环比第三季度平稳略增,结合公司主要客户结算周期,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较第三季度末进一步增长 5,595.31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195.52万元;②结合期末存货状态,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情况进行进一步估计测算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资产减值损失 400.38万元;③基于营业收入的增长,期间费用环比增加 525.10万元,主要来源于对已预提年终奖的进一步确认及第四季度员工出勤率较高且产值增长导致的人工成本增长;④公司根据当地税收政策,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进行计提,税金及附加环比增加 100.85万元。

(二)第四季度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反向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情形
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环比减少 909.02万元,降幅较大,与营业收入呈反向,主要原因系:①由于营业收入环比第三季度平稳略增,结合公司主要客户结算周期,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较第三季度末进一步增长 5,595.31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195.52万元;②结合期末存货状态,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情况进行进一步估计测算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资产减值损失 400.38万元;③基于营业收入的增长,期间费用环比增加 525.10万元,主要来源于对已预提年终奖的进一步确认及第四季度员工出勤率较高且产值增长导致的人工成本增长;④公司根据当地税收政策,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进行计提,税金及附加环比增加100.85万元。

综上,第四季度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呈现反向变动,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期间费用及税费增长所致,具备业务原因支持,公司不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的跨期情况,成本与结转收入确认相匹配。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开信息查阅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研究报告,了解公司下游需求变化情况及对公司销售与采购的影响;
2、结合收入、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其他利润表项目影响,分析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动的原因;
3、针对收入的确认,按照关键审计事项的判断及程序要求执行审计程序; 4、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 2023年度主要经营状况,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 5、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境内外业务于产品类型、销售规模、定价模式、成本构成等方面的情况与差异,确认境内外业务毛利率变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6、获取并复核公司的收入明细及利润表,对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的季节分布及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7、根据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获取并核对相关样本的收入凭证及收入确认等单据,对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重要销售明细执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退货清单对退货金额进行统计退货原因进行了解。

综上,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具备业务原因支持,与同行业之间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2、因内外销在产品类别、应用领域和客户类型方面的不同,外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内销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3、公司分季度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具备业务原因支持,第四季度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反向变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虚增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问题 2、关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合计3.47亿元,较期初增长34.11%;计提坏账准备2,291.26万元,账面价值3.24亿元。

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实际结算周期等说明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形下,应收款项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列示重要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款风险,以及你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及效果。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实际结算周期等说明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形下,应收款项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应收款项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
单位:万元

2023年 12月 31日/2023年度
34,659.78
21,988.64
6,649.16
6,021.98
34.11%
64,082.24
-4.24%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票据较同期增长 34.11%,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同期下降 4.24%,二者变动趋势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情况,主要原因系:
(1)就应收账款变动情况而言,2023年年末应收账款较同期增加 5,135.66万元,为应收款项主要增长原因。由于下半年度通常为消费电子的需求旺季且部分主要客户的新项目于三、四季度进入量产阶段,公司针对客户的主要信用期为30-120天,故期末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较大。经统计,期末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 12月 31日  
排名应收账款余额排名
16,622.502
23,518.775
33,300.831
41,634.2612
51,286.854
2023年 12月 31日  
排名应收账款余额排名
   
18158.393
 16,521.60 
注: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按隶属于同一集团之口径予以合并披露,其中:龙旗科技成员企业包括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传音控股成员企业包括深圳小传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华勤技术成员企业包括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勤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勤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启扬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瑞勤科技有限公司; 闻泰科技成员企业包括闻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闻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昆明闻泰通讯有限公司;OPPO成员企业包括东莞市欧珀精密电子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欧珀集采科技有限公司。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单位较同期基本保持稳定,均为国内知名消费类电子产业链企业,公司上述客户保持着多年的合作关系。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主要来源于龙旗科技传音控股闻泰科技,受益于自身业务的发展、下游需求的变化,其本年度与公司合作规模进一步扩大,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1,600.32万元、7,942.99万元及1,752.5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0.04%、51.11%及 73.87%。其中:龙旗科技下半年实现销售金额 6,951.35万元、同比增长 1,427.69万元,按照约定部分季度以 180天的应收债券凭证作为结算工具,故因信用期较长及信用期内收入增长的影响,期末应收余额显著增加;传音控股闻泰科技主要系收入增长主要集中于四季度分别实现销售金额 3,032.78万元、1,147.03万元,截至 2023年底相应款项基本尚在信用期内,故导致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同期增幅较大。

(2)就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而言,2023年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同期持平略降、应收票据较同期增长 3,978.15万元。公司与华勤技术龙旗科技传音控股等客户主要均以票据作为结算手段,票据承兑期限通常为 90至180天,基于三、四季度收入同比增长、收票周期、票据承兑期限等因素影响,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整体规模较同期增长,且华勤技术龙旗科技本期更多的采用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故应收票据余额增长相对较大。

上述因素影响导致应收款项余额同比增加 8,815.98万元,为 2023年末公司应收款项金额同比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

(二)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较集中,2022年和 2023年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3.19%和 66.16%,以下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

2023年度
月结 30天+6个月承兑/应收债权凭证
月结 60天+3个月承兑
月结 60天+5个月承兑
月结 60天+电汇
月结 60天+电汇
月结 30天+3个月应收债权凭证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要客户以电汇及承兑汇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信用政策保持平稳,主要客户不存在信用政策的重大变化。

二、列示重要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款风险,以及你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及效果
(一)应收账款整体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的金额及期后回款金额、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当期收入期末应收余额期后回款
64,082.2421,988.6421,391.15
注: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日为 2024年 5月 31日,包含已收到票据由应收账款转化为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的金额。

由上表可见,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比例分别为 97.28%,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回款情况良好。

(二)重要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客户较为集中,2023年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为 74.41%,经统计,其期末余额、账龄、信用期及期后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账龄信用期期后收款
6,622.501年以内月结 30天+6个月承兑/ 应收债权凭证6,083.99
3,518.771年以内月结 60天+3个月承兑3,518.77
3,300.831年以内月结 60天+5个月承兑3,300.83
1,634.261年以内月结 90天+4个月承兑1,634.20
1,286.851年以内月结 30天+3个月应收债券凭证1,286.85
16,363.21  6,083.99
注: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日为 2024年 5月 31日,包含已收到票据由应收账款转化为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的金额。

由上表可见,公司期末主要应收款项单位账龄均在 1年以内,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变动合理、真实,不存在虚增应收款项及收入的情况。

综上,公司积极跟进期末应收账款的结算情况,期后总体应收账款及重要应收账款单位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回款风险。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表,结合营业收入、客户结构分析期末应收款项变化的原因;
2、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进行了解与确认;
3、针对期末大额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4、查阅公司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统计表并抽取主要客户的期后回款银行回单进行复核。

综上,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
1、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形下,应收款项余额增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回款风险的重要应收款项。



问题 3、关于预付款项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931.81万元,较期初增加657.37%,其中向有研稀土(荣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稀土)预付款项余额856.88万元。你公司解释下半年以来因下游需求持续回暖导致向供应商采购产品的预付金额增加。

请你公司结合有研稀土的主营业务,说明对有研稀土预付款项的形成时间、采购内容、大额预付的原因及必要性,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截止目前的履约进展。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对有研稀土预付款项的形成时间、采购内容、大额预付的原因及必要性 1、预付款项形成的时间、采购内容及必要性
公司主要向有研稀土采购磁钢原材料,磁钢主要由镨钕、镝铁、铽等金属元素组成,考虑到镨钕 2023年度市场价格的波动,公司本期与有研稀土(荣成)有限公司洽谈进行价格锁定以降低相关风险,根据协议需预付货款以进行价格锁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锁定期限预付金额
2023.6.1-2023.12.311,500.00
2024.1.1-2024.6.301,500.00
合同规定,预付款项的货款锁定完毕后于 2024年 2月开始从供应商的应付货款中进行抵扣,直至抵扣完毕。除却该部分预付锁价款,公司与有研稀土的日常采购以货到验收后月结 90天的应付形式进行交易。前述预付锁价款与应付账款对抵后,形成期末预付款项余额 856.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余额本期采购额本期支付额期末余额
865.314,024.702,746.892,143.12
  3,000.00-3,000.00
865.314,024.705,746.89-856.88
针对锁价款于 2024年 2月抵扣,主要系有研稀土为锁定相关销售业务并结合其资金情况,统一要求锁价相关客户进行预付所致。公司预付的 3,000.00万元锁价款均通过票据形式进行兑付,资金成本较小,相较锁价行为对价格上涨风险的规避,存在经济效益。

2、市场价格与锁定价格的对比情况
公司锁价行为于 2023年 6月开始,主要锁价材料镨钕价格走势对比情况如下:

市场价(元/千克)锁定价格(元/千克)差异
596.60500.0096.60
553.21500.0053.21
583.54500.0083.54
636.75500.00136.75
642.74500.00142.74
616.18500.00116.18
556.07500.0056.07
502.14500.0062.19
482.19420.0062.19
430.64420.0010.64
478.68420.0058.68
488.41420.0068.41
由上表可见,金属镨钕锁价期间内的市场价格基本高于锁定价格,公司可通过锁价行为有效规避价格变动风险。

二、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截止目前的履约进展
1、有研稀土的履约能力
有研稀土系一家从事高端稀土磁性材料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拥有稀土磁性材料完整产业链的企业,其产品主要面向消费类电子、电声、永磁电机、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应用领域,目前已成为国内核心磁体供应商之一。其母公司为上市公司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600206),系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9年 3月成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综合实力较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与有研稀土合作时间较长、合作关系稳定,合作过程中未产生纠纷与坏账等情况。

2、截止目前的履约进展
截止 2024年 5月 31日,预付锁价款项已履约转销金额 2,693.63万元,占比89.79%,公司与有研稀土持续进行交易中,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公司报告期期末的预付款项余额表,结合采购情况、合同订立情况、供应商结构分析期末预付款项变化的原因;
2、对有研稀土预付款项的形成时间、采购内容、大额预付的原因及必要性进行了解,并对其进行函证与实地走访;
3、查阅有研稀土预付款项的期后转销统计表并获取相关到货、服务记录进行确认,确认合同履约进展。

综上,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针对有研稀土预付款项增长具备商业实质,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的预付账款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 4、关于厂区搬迁及征收补偿款
2021年,因嘉善县惠民街道实施城市有机更新需要,你公司房屋被征收。

你公司与嘉善天信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书》,土地征收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72亿元。同时你公司对原有厂区进行了整体迁扩建,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原有厂区的整体搬迁工作基本完成。

2022-2023年,你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15.63万元、1.80亿元;年末其他流动资产-搬迁支出分别为0元、985.8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拆迁补偿分别为2.23亿元、8,145.05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征收补偿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征收补偿款的具体构成、报告期内及累计收款金额、后续收款安排等,说明征收补偿款的确定依据,是否实质为政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所支付的交易对价,是否附有额外的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是否存在政府补助成分;
(2)说明搬迁支出的具体构成;
(3)说明搬迁及征收等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搬迁对各类资产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项目、原值、净值等,说明资产处置收益的确认依据、归属期间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说明截至目前搬迁工作的最新进展,后续你公司是否存在潜在义务或可能的成本费用支出,如是,请具体说明。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征收补偿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征收补偿款的具体构成、报告期内及累计收款金额、后续收款安排等,说明征收补偿款的确定依据,是否实质为政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所支付的交易对价,是否附有额外的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是否存在政府补助成分
(一)征收补偿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嘉善天信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征收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签订时间
2021年 9月
 
2024年 4月
(二)征收补偿款的具体构成、报告期内及累计收款金额、后续收款安排 根据前述征迁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房屋征迁补偿费及奖励合计 37,226.14万元,其具体构成为:房屋建筑物补偿金额 15,674.73万元,装修及设备等补偿金额 9,603.52万元,附属物补偿金额 2,246.42万元,土地补偿金额 8,213.59万元,搬迁奖励费金额 1,487.87万元。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征迁补偿款 27,039.10万元,结合期后已收到的征迁补偿款 2,500.00万元,截至回复日已累计收到征迁补偿款合计29,539.10万元,占征迁补偿款总额 79.35%,款项陆续支付中且已完成收款的比例较高,剩余款项根据财政情况进行支付安排,公司积极跟进中。

(三)征收补偿款的确定依据,是否实质为政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所支付的交易对价,是否附有额外的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是否存在政府补助成分 搬迁补偿款的定价依据为第三方评估值,由嘉善县惠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信房地产估价造价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中信估惠民第 067号评估报告确定。该评估报告对公司位于惠民大道 328、365号的有证建筑物、无证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装修、设备设施、附属物、绿化苗木等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资产价值,以此构成公司征迁补偿款的确定依据及基础。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2年 8月发布的《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对搬迁补偿的进一步界定:“一般情况下,在满足市场化原则、补偿价格公允的前提下,为搬迁补偿而发生的多项补偿项目,整体是一项交易,政府支付对价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土地,上市公司通常应当将此整体作为资产处置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政府补助,且政府补助与资产处置部分能够明确区分,则对于政府补助部分,上市公司应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此次征迁是在满足市场化原则、补偿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进行,搬迁补偿款的定价依据为第三方评估值,该交易的实质是公司将自身的资产与当地搬迁部门进行平等交易,交易目的是购买公司土地厂房并促成搬迁,补偿款的本质是交易对价而非政府补助,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特点,不附有额外的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因此本次征迁事项按照资产处置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二、说明搬迁支出的具体构成
本次搬迁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清理支出以及无法搬迁和搬迁中报废的设备、在实施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生产与办公设备、存货等的搬迁费以及与搬迁相关的其他支出等,截止 2023年年末已产生的搬迁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已完成移交计入资产处 置损失的金额未完成移交计入其他 非流动资产的金额
931.39279.45
33.77406.97
81.57190.18
126.93109.26
1,173.66985.86
三、说明搬迁及征收等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搬迁对各类资产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项目、原值、净值等,说明资产处置收益的确认依据、归属期间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搬迁及征收等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
如前所述,此次征迁是在满足市场化原则、补偿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进行,搬迁补偿款的定价依据为第三方评估值,该交易的实质是公司将自身的资产与当地搬迁部门进行平等交易,交易目的是购买公司土地厂房并促成搬迁,补偿款的本质是交易对价而非政府补助,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特点,因此本次征迁事项按照资产处置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处理事项
收到征迁补偿款收 款
搬迁实施中
搬迁完毕
 
 
(二)搬迁对各类资产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由于搬迁事项对部分资产进行了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值
1,861.21
3,718.17
503.69
906.33
6,989.40
由上表可见,因搬迁事项,公司对房屋建筑物、土地以及无法搬迁的非重要设备进行了处置清理,总体处置净值 1,072.68万元,占 2023年末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2.52%,规模及占比较小。同时,公司搬迁遵循“逐步搬迁、以新替旧、扩搬同步”的要求进行,就机器设备而言,公司 2023年度新增机器设备转固金额 7,520.80万元,上述举措最大程度的降低了搬迁对经营的影响,同时也在搬迁过程中完成了扩产的需求。

(三)资产处置收益的确认依据、归属期间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由搬迁补偿收入及搬迁损失之差额构成,其中:搬迁补偿收入依据与嘉善天信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款进行确认;搬迁损失依据房屋建筑物、土地清理支出以及无法搬迁和搬迁中报废的设备、在实施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生产与办公设备、存货等的搬迁费以及与搬迁相关的其他支出进行确认,确认时点为完成房屋腾空移交的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截止 2023年年末,具体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惠民街道惠民大道 328号
18,071.03
7,883.99
310.86
674.99
17,085.18
是,2024年 1月完成移交
2024年度
四、说明截至目前搬迁工作的最新进展,后续你公司是否存在潜在义务或可能的成本费用支出,如是,请具体说明。

公司位于惠民大道 328号、惠民大道 365号的生产经营场所已分别于 2023年 11月 20日、2024年 1月 19日完成腾空移交,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搬迁工作已完成,除跟进剩余征迁补偿款项的回收外,不存在潜在义务或可能的成本费用支出。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征迁协议、补偿银行回单及征迁补偿款的定价依据,对搬迁补偿是否符合实质为政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所支付的交易对价,是否附有额外的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是否存在政府补助成分进行分析;
2、获取搬迁支出各项构成明细及资料、搬迁完成移交单等资料进行复核,确认资产处置对各类资产的影响、资产处置收益归属期间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确的规定;
3、对搬迁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走访,确认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

综上,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上述厂区搬迁征收补偿款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特点,上述征迁事项按照资产处置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搬迁事项作为资产处置,处置相关补偿金额与搬迁支出金额具备业务资料支持,处置损益确认时点与房屋腾空及交付的移交时点一致归属期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搬迁工作已完成,除跟进剩余的征迁补偿款项的回收外,未发现存在潜在义务或可能的成本费用支出。



问题 5、关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328.23万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1,000.00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88.19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权益工具投资的取得时间、投资对象名称、投资目的、持股比例等;
(2)说明将相关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公允价值的判断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上述权益工具投资的取得时间、投资对象名称、投资目的、持股比例等
公司权益工具投资对象为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联合村镇银行”),针对该投资取得时间、投资目的、持股比例等情况说明如下:

二、将相关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公允价值的判断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一)将相关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权益工具投资一般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同时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反映,公司针对参股嘉善联合村镇银行的投资符合前述定义与规定。

(二)公允价值的判断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由于被投资单位嘉善联合村镇银行非上市主体,不存在活跃的公开市场报价,同时经查询其工商登记资料,其 2023年度不存在外部增资及股权转让等可参考的股权价值变动信息。

基于此,公司延续一贯口径,选择同类型地方性村镇银行上市公司市净率作为参考依据,获取被投资单位报表,按照期末净资产数据*同类型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持股比例,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依据。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2023.12.31
453,369,716.05
0.59
5.00%
13,282,347.09
注:同类型上市公司选取标的为无锡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等 14家江浙沪地区地方性村镇银行;市净率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 Choice数据。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嘉善联合村镇银行的工商登记资料,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瑞根,了解公司投资嘉善联合村镇银行的背景;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进行复核,对公允价值的判断依据及测算情况进行复核。

综上,我们认为:
1、公司投资嘉善联合村镇银行主要具备合理性;
2、由于被投资单位嘉善联合村镇银行非上市主体不存在活跃的公开市场报价、同时不存在外部增资及股权转让等可参考的股权价值变动信息,公司以同类型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作为公允价值测算的指标依据,口径一贯且具备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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