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839493):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20:10:35 中财网
原标题:并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7月 17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 7月 16日 15:00—2024年 7月 17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9493并行科技2024年 7月 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 21号楼三盛大厦三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山东正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有为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国科欣翼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AI算力服务器,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2,790万元。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7.1.3条、第 7.1.8条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按照连续 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本议案涉及的固定资产采购事项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代表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
(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 7月 17日 13:00-14: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师健伟 010-82780511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