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002207):清算注销能安合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宁波能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告中简称“能安合伙”)于 2021年 2月 5日设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能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能安智慧”)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平台,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准油建设”)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1%份额;公司时任董事长和合资方因士(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因士科技”)的总经理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有限合伙企业 49.5%份额,代全体激励对象持有激励份额,后续在能安智慧激励对象确定后,将且应把所持份额转让给控股子公司的激励对象、并由其实缴到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 10月 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截至目前,能安合伙无具体业务,除持有能安智慧 30%股权(认缴出资额 300万元,尚未实缴)外,无其他对外投资事项。 鉴于能安智慧核心技术产品市场化进程缓慢,能安合伙未能按计划发挥股权激励平台作用;能安合伙无具体的业务,注册地距离公司核心业务区域较远,每年还要发生一定的费用,为整合公司业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经能安合伙全体合伙人商议,同意能安合伙将所持有的能安智慧 30%股权以 0元对价、按照 4:3的比例分别转让给准油股份和因士科技后,进行清算注销。转让前后能安智慧的股权变动情况见下表:
1.标的资产概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0元 2.交易定价依据:截至目前,能安合伙持有的能安智慧 30%股份尚未实缴 3.该股权转让经能安合伙合伙人会议通过后,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运营效率。能安合伙清算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发生相应的变化,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的影响,亦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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