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00059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20:21:13 中财网
原标题:兴蓉环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3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7月 2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7月 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7月 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号成都市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磊。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39人,代表股
份 1,815,908,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834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人,代表股份
1,260,441,0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2259%。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5人,代表股份 555,467,609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8.608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6人,代表股份99,965,83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835,5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8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3人,代表股份 99,130,3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21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9,200,61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306%;反对 6,045,717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9%;弃权 662,3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257,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97%;反对 6,045,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78%;弃权 6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5%。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1、选举邹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15,089,581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8.941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1,794,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226%。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选举刘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15,049,472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8.938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1,754,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825%。表决结果为“当选”。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二)律师姓名:向菁、景洋。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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