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300521):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6月,距离本次董事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时间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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