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605111):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4-034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415,332,567股。公司对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35.56元/股(含),根据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 984,251股(含)至 1,265,467股(含),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至0.30%。具体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 4月 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年 4月 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2024年 7月 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5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回购最高价格为 38.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29.20元/股,回购平均价格为 36.06元/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权益分派的权利),使用资金总额为 37,996,018.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 3月 15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2、相关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4年 06月 0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2、2024年 6月 14日,公司实施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415,332,567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1,053,580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未来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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