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0028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或“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崇达技术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崇达技术于 2020年 9月 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崇达转 2,债券代码:128131),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转股调整依据 2024年 5月 9日,公司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240名激励对象(其中 18人同时认购首期和预留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502,9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635,9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867,00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78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65元/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减少股份 10,502,9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91,752,511股变更为 1,081,249,611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和回购注销手续,现需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规定,崇达转 2的转股价将由 16.71元/股调整为 16.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4日起生效。 计算方法: P0=16.71元/股,A1=5.78元/股、A2=5.65元/股,k1=-8,635,900股÷1,091,752,511股=-0.7910%,k2=-1,867,000股÷1,091,752,511股=-0.1710%;公司变更前总股本以公司 2024年 5月 31日总股本为基准测算。 P1=(P0+A×k)÷(1+k)=〔16.71+5.78×(-0.7910%)+5.65×(-0.1710%)〕÷(1-0.7910%-0.1710%)=16.82元/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崇达技术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以及《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并且已经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保荐机构对崇达技术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 欢 李 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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