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839719):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规定,“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此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0.09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8.50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股,不超过930,9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4%-1.00%,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504.50万-939.31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0%。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后,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开户等前期准备工作,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和市场情况实施回购,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无。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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