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科技(688248):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南网科技公司向广东粤电科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第二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增资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向广东粤电科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将促进公司良性的协同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南网科技公司向广东粤电科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第二次)的议案》。 二、关于《南网科技公司向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第一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增资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向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将促进公司良性的协同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南网科技公司向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第一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南网科技公司向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第一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增资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向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将促进公司良性的协同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南网科技公司向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第一次)的议案》。 四、关于《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不存在违规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谭燕 、黄嫚丽、刘颖 2024年 7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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