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688665):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颜莉 2024年7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许贤泽 2024年7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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