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再生(68808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科再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英科再生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5月 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5.81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并于 2021年 7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1.9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 73,034.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7,349.0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65,685.8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7月 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35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3年 4月 1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原募投项目“塑料回收再利用设备研发和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年产 3万吨新型改性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前原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990.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原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7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024年 1月 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 7月 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公司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7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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