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002261):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维信息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证券代码:00226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二四年七月 目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6 五、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7 (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7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 9 (三)结论性意见 .................................................................................................... 9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咨询方式 ...................................................................................................... 11 一、释义
二、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拓维信息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拓维信息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拓维信息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2022年 5月 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2年 6月 7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2年 6月 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3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 12月 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 4月 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相关意见。 7、2024年 7月 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相关意见。 五、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1、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相应授予部分上市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6月7日,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3、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3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5.27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 3、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三)结论性意见 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赵鸿灵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号 邮编:20005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赵鸿灵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7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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