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唐源电气(300789):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8:56:18 中财网
原标题:唐源电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5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94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攀西钒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西钒钛”)向徽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攀西钒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7月29日
3、注册地址:盐边县新九镇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新九大道26-1号
4、法定代表人:蔡敏
5、注册资本:5263.1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攀西钒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7%,盐边县再兴钒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8%,占栋持股5%。

8、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攀西钒钛期末总资产为25,203.62万元,负债总额为19,531.60万元,净资产为5,672.0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993.92万元,利润总额为982.32万元,净利润为775.8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攀西钒钛期末总资产为26,963.83万元,负债总额为21,148.93万元,净资产为5,814.90万元,营业收入为3,326.04万元,利润总额为165.50万元,净利润为142.8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攀西钒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徽商银行(乙方)
2、保证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3、债务人:四川攀西钒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人民币伍仟贰佰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7、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0,718.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徽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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