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603277):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8:56:24 中财网
原标题: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5,772,8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9.82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周俊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91,368,801100.000000.000000.0000

关联股东周俊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 议案名称: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91,368,801100.000000.000000.0000

关联股东周俊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35,772,801100.0000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银都餐饮 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972,8 01100.000 000.000000.0000
2关于《银都餐饮 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 案972,8 01100.000 0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及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周俊杰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银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共计244,404,000股,在审议1、2议案时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1及议案 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琰、竺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银都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