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9:01:00 中财网
原标题:派诺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 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32,844,018.1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05,254,607.07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46,29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6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89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78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89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701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 7月 1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7月 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7月 10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7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八路 88号
联系人:许曼琳
电话:0756-6931888-6124
传真:0756-6931888

六、备查文件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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