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为了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选,会议由监事张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同意选举张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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