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威龙股份(603779):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原标题: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 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 月 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02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现就工作函 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部分消除。公司2021年至2022年 均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包括未能就公司澳洲子 公司 Weilong Australia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获取充分审计 证据;未能就 Weilong Australia2022年度原酒的未来使用计 划以及子公司龙湖酒庄资产减值测试重要参数获取充分审计证 据。年审会计师表示,鉴于2024年3月28号澳大利亚葡萄酒反 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已经结束,公司正在组织 Weilong Australia 原酒运回国内进行罐装销售,同时已就龙湖酒庄减值准备情况获 取相应审计证据,认为2023年度前述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公 司2021年—2023年对澳洲原酒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33亿元、 0.13亿元、0.51亿元,公司预计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会随着 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结束发生变化。 请公司补充披露:(1)澳洲子公司持有原酒近三年的具体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量、库存量、账面值等,相关原酒的存放 环境、盘点方式,持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依据,是否存 在以前年度计提不充分的情形,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结束 对于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影响;(2)针对澳洲子公司 原酒未来的具体使用计划及确定时间,截至目前原酒运回国内进 行罐装销售的具体情况、销往境内的方式,是否符合进出口和境 内葡萄酒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障碍;(3)龙湖酒庄 2023年度资产减值计提情况,相关产量等重要参数的选取依据 及合理性,与前期是否存在差异,前期未能提供充分依据的原因 及合理性。 (1)澳洲子公司持有原酒近三年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生产量、库存量、账面值等,相关原酒的存放环境、盘点方式, 持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依据,是否存在以前年度计提不 充分的情形,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结束对于公司已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的具体影响。 公司回复: ①澳洲子公司持有原酒近三年的具体情况 单位:吨+人民币万元
澳洲原酒存放于澳洲子公司厂区内,密封储存在室外恒温的 不锈钢储酒罐中,通过软件自动控制的冷却系统保证温度不高于 24摄氏度,并用氮气或二氧化碳填充罐体上部空余部分,以隔绝 氧气,防止氧化变质。 ③盘点方式 澳洲子公司使用VinTrace系统和Vinwizard软件(VinTrace 系统和Vinwizard软件均为行业通用软件,澳洲绝大部分酒厂均 使用这两个软件,两个软件可以做到数据通用,并可根据情况进 行共享。该软件也是澳洲葡萄酒管理局(AWRI,为澳洲葡萄酒行 业官方管理机构)所认可的软件。VinTrace是葡萄收获和加工的 全面管理软件,是食品追溯体系的重要数据来源。VinWizard主 要侧重于葡萄酒加工中的流程管理,是确定葡萄酒产地标识的法 定依据)进行存货管理。盘点时,公司于盘点当日从VinTrace系 统导出存货清单,与实际原酒库存进行核对;公司采取季度抽盘 和年度全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存货监管。 ④持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自2021年3月28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 的建议作出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 销税,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葡萄原酒也采取了 限制措施,造成本公司澳大利亚自产葡萄原酒无法运回国内。鉴 于澳大利亚葡萄原酒当地市场饱和程度及供给需求失衡状况,公 司在 2021年和 2022年末分别对澳大利亚储存的葡萄原酒计提 了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预计未来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澳洲原酒与国内原酒相比具有品质好和成本低等优势,主要 为供应国内生产需求,但因中澳关系尚未恢复,中国尚未取消澳 洲原酒进口限制,导致澳洲原酒无法运送回国。 2021年公司聘请国际葡萄酒经纪公司Ciatti对公司现有的 原酒库存进行品尝和评估,并参照 2021年底澳洲市场的价格, 测算原酒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并计提了 726.25万澳元的跌 价,折合人民币3,309.26万元。 境外原酒评估结果如下:
梅鹿 49,990.00 0.95 632,725.00 811,337.16 0.65 411,271.25 400,065.91 辄
2022年度公司按澳洲原酒2022年度当地对外销售价格为前 提假设进行测算。 澳洲原酒跌价测试结果如下:
1&2高 - - 179,821.00 359,642.00 1.17 210,390.57 149,251.43 档酒
梅鹿 - - 830,637.00 1,012,782.74 0.70 581,445.90 431,336.84 辄
2023年公司就澳洲现储存的各种原酒向国际葡萄酒经纪公 司Ciatti进行询价,并参照该公司提供的2023年底澳洲市场的 原酒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测算依据,测算出澳洲库存原酒的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并计提了 1,071.69万澳元的跌价,折合 人民币5,026.86万元。 境外原酒测算结果如下:
小维 - - 60,376.00 42,263.54 0.40 24,150.40 18,113.14 多
2023年度,受国家继续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葡萄酒征 收反倾销税政策和每年酿酒葡萄正常收获的影响,澳大利亚当地 葡萄酒市场供应严重过剩,导致市场价格持续下滑。澳大利亚库 存原酒市场价格持续低于成本,公司出于谨慎原则,继续遵循《企 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对期末存货计提了减值 准备。2021年至2023年度,在对葡萄原酒减值测试时均采用了 以当地市场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以前年度减值计提 充分。 ⑤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结束对于公司已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的具体影响 2024年3月29日起中国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葡萄酒反倾销 和反补贴调查结束,公司陆续将原酒运回国内用于生产罐装,由 于上述存储在澳大利亚的葡萄原酒运回中国国内灌装后销售后 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后续将根据总公司生产领用澳洲原 酒加工成葡萄成品酒的对外销售数量作为计算依据,通过冲减销 售成本的账务处理增加当期利润,对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 转销账务处理。 (2)针对澳洲子公司原酒未来的具体使用计划及确定时间, 截至目前原酒运回国内进行罐装销售的具体情况、销往境内的方 式,是否符合进出口和境内葡萄酒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是否存 在障碍。 公司回复: 截至目前澳洲原酒运回国内的具体情况: 单位:吨
432.00 生态系列葡萄酒 拉 到龙口港
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结束后,截至目前公司向国内运回原酒 2,490.83吨,其中已经运回公司入库1,194.83吨,已到港尚未 运回公司432吨,已离港未到港部分为864吨。根据2022年度 生产量9,780.73吨及2023年度生产量9,866.78吨,结合2024 年度销售需求计划,此部分运回的澳洲原酒本年度可以全部生产 使用,公司国内空余罐容约 6万吨,公司后续也将根据国内公司 生产经营计划陆续将原酒运回国内。 除了首批 190.43吨原酒因在港口滞留时间较长,品质略有 下降外,其余进口的澳洲原酒品质较好。澳洲葡萄原酒符合国内 GB/T 15037《葡萄酒》国家标准,销往国内符合进出口和境内葡萄 酒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每批澳洲原酒到龙口港后会进行海关抽 检,检验合格后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予以通关,未出现 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不予通关的情形;葡萄原酒灌装成瓶装葡萄 酒在国内销售不存在障碍;自2024年3月29日起,停止对原产 于澳大利亚的葡萄酒征收葡萄酒反倾销关税,澳洲葡萄原酒运回 国内到港后已陆续顺利通关。 (3)龙湖酒庄 2023 年度资产减值计提情况,相关产量等 重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与前期是否存在差异,前期未能 提供充分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龙湖酒庄资产主要是葡萄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 产配套设施,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萄苗,合计新增购置生产性生物资产1,079.16万元,配套设施的固 定资产91.90万元。龙湖酒庄种植的部分葡萄树因受涝灾影响,经种 植部门勘察统计约有 1327亩葡萄树出现根系腐烂,该部分葡萄树已 坏死,不能结果。鉴于此,公司对该生物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根据生物资产账面价值按亩数分摊计算,报废金额合计为 2,478.25万元。 2023年度龙湖酒庄不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形。2023年度,公 司聘请了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龙湖酒庄的生产性生 物资产及配套设施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资产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成熟葡萄树为公司2021年接受的抵债资 产,葡萄品种为鲜食葡萄:克瑞森及午夜美人,2008年10月至 2009年4月期间种植,截至评估基准日树龄约14 年。 非成熟葡萄树为酿酒葡萄,品种:蛇龙珠/赤霞珠/霞多丽/ 马瑟兰/白玉霓。栽植于2021及2022年,分别将于2024年或2025 年开始结果,2025年或2026年进入盛果期。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林业果业部门公布的相关信息、葡萄树相 关资料得知:葡萄树分为初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栽植后第一 年属于幼苗期,2-4 年属于初产期;5-20年属于盛果期。 (1)鲜食葡萄: 品种:克瑞森/午夜美人 期限:2008-2009年种植,2013年进入盛果期,按照20年计 算,预计盛果期维持至2033年,之后将不再计算。 产量:根据有关资料,克瑞森/午夜美人葡萄的果穗通常呈 圆锥形,平均重量约为800克。果粒呈椭圆形,平均重量约为8 克。该品种对于花芽分化的机制非常优秀,结果系数高,这意 味着种植者可以获得丰富的产量。预计每亩产量可达4000公 斤。 因为2023年对葡萄整体进行了修剪,同时,间种的酿酒葡 萄逐步长大,将对鲜食葡萄的产量带来一定影响,预计2024年 亩产900公斤。 随着间种地块逐步嫁接完成,剩余纯鲜食葡萄地块2025年 亩产预计1300公斤,2026-2033年亩产达1500公斤。 根据谨慎原则,上述预测产量为该品种理论产量的23%- 38%,预计可以实现。 销售单价:克瑞森/午夜美人为极早熟品种,物以稀为贵, 市场售价较高,当地价格10元/公斤。 (2)酿酒葡萄 品种:赤霞珠/蛇龙珠/霞多丽/马瑟兰/白玉霓 期限:2021年间种的100亩酿酒葡萄小苗2024年开始结果、 2022年间种的900亩酿酒葡萄小苗2025年开始结果,2024、2025 原鲜食葡萄嫁接的酿酒葡萄小苗将于2026、2027年开始结果, 故盛果期自2027年达到满产。按照15年计算,预计盛果期维持 至2042年。 产量:赤霞珠等品种来源于波尔多左岸,在中国大部分产 区都种有种植,如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新疆天山产区、烟 台、河北等地。 根据有关资料,赤霞珠/蛇龙珠的亩产量因种植地域、气候 条件等因素而异,一般在1000公斤到4000公斤之间。比较一般 的高品质葡萄园亩产量大约在2500公斤到3500公斤之间,而一 些高产的葡萄园亩产量甚至超过4000公斤。 因为待估酿酒葡萄树种植时间不同,产量逐步提高,预计 2024年亩产500公斤、2025年亩产600公斤、2026年亩产700公 斤、2027-2042年亩产900公斤。 销售单价:蛇龙珠/赤霞珠/霞多丽/马瑟兰/白玉霓为酿酒 用优质品种,市场售价较高,当地价格8元/公斤。 (3)与2022年报告预测亩产量的数据比较 单位:KG/亩
2021年度刚接手龙湖酒庄生物资产,前两年兴龙合作社疏于管 理,葡萄树需要一定时间的恢复过程,结合公司农业负责人对产 量的预测和 2022年度农业专家访谈记录的葡萄正常达产的产量 数据,预测出达产后的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的亩产分别为 1500 公斤/亩和900公斤/亩;同时考虑恢复期影响,2023年-2024年 未按正常达产的产量预测,而是随着恢复期逐渐提升产量。 上表数据显示,鲜食葡萄的产量预测,在2024和2025年较 前期略有差异,2024年本期较上期预测产量减少 100公斤/亩, 2025年本期较上期减少 200公斤/亩,是因为 2023年公司组织 人员对鲜食葡萄树进行了修剪,减少了葡萄枝条量,从而预留空 间供间种的酿酒葡萄生长,导致了本期与前期产量预测数据的差 异。 本着谨慎原则,酿酒葡萄预测达产年份比前期报告预测时滞 后了一年,由2026年延迟到2027年。 2021年公司取得龙湖酒庄生物资产及配套固定资产,考虑 到生物资产接手后有恢复期,2022年度进行评估预测时,确定的 2023年度预测产量为亩产600公斤;单位价格按照2022年龙口 当地的市场价格10元/公斤确定;2023年度实际亩产540.84公 斤,基本达到预测产量,可见单位产量预测较为稳定,参数选取 较为合理;同时由于 2021年公司接手的龙湖酒庄生物资产,前 两年兴龙合作社疏于管理,葡萄树需要一定时间的恢复过程 (此 恢复过程中,公司为尽快恢复葡萄树达产,除对葡萄树进行正常 的工序管理外,着重对葡萄树浇水(比正常要多浇2至3次水)、 施肥(比正常每次多施 1/4量)、树在生长过程中要分多次重新 定树型、病虫害防治比正常年份增加2一3次、冬季增加根部埋 土越冬等工作),因此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审计时会计师对减 值测试预测的产量等能否完成持怀疑态度。 龙湖酒庄2022年度、2023年度均采用了收益法进行评估测 算,评估过程使用了葡萄亩产量、每公斤单价参数作为收益法计 算依据,每公斤单价参数未发生变化,2024年和2025年每亩产 量参数发生改变,亩产量因为 2023年公司组织人员对鲜食葡萄 树进行了修剪,减少了葡萄枝条量,从而预留空间供间种的酿酒 葡萄生长,在 2024和 2025年较前期略有差异,2024年本期较 上期预测产量减少100公斤/亩,2025年本期较上期减少200公 斤/亩;评估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相关产量等重 要参数的选取依据较为准确,减值计提金额准确、恰当。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结合与前任会计师沟通情况补充 说明:(1)针对澳洲子公司持有原酒资产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 具体说明核查开展情况,如存在利用境外网络所、境外组成部分 注册会计师工作的,说明相关境外机构的名称、基本情况、利用 工作涉及范围等,是否与相关境外机构进行充分、必要沟通,在 相关会计处理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分歧;(2)核实原酒资产、龙 湖酒庄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可回收性所采取的具体审计程序,获取 的相应审计证据;(3)结合前述问题回复,说明认定相关事项对 公司影响已经消除的依据及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回复: 作为威龙股份 2023年度报告的年审会计师,我们业务承接 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中针对前期保 留意见事项对公司影响已消除执行的相关程序如下: (1)针对澳洲子公司持有原酒资产的真实性我们执行的审 计程序:①对澳洲子公司生产与仓储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 控制测试,评价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包括了解对存货盘点的 重视程度、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存货盘盈盘亏处理的流程;② 通过与管理层访谈,了解葡萄酒生产行业存货的构成和生产特性, 包括但不限于从原材料(酿酒葡萄)收获、破碎发酵、运输及储 存、葡萄酒陈酿、成品酒灌装和包装等生产工艺流程及成本费用 构成等;上市公司为了更有效的管制澳洲子公司,澳洲子公司的 财务人员及相关凭证附件均在国内,相关支付款申请、重要经营 事项的审批及财务附件均实时传回国内,我们核查了公司存货的 进销存记录,并抽取了部分原材料入库验收、生产领用、产成品 入库、库存商品发出、验证了存货发生的真实、完整;③对存货 原酒实施了监盘程序,由于澳大利亚办理签证的影响(申请3人 过审1人),最终2024年2月底派1名审计人员前往澳洲公司, 对资产等进行了盘点,同时对生产流程和葡萄的长势等进行了了 解,具体工作为对葡萄原酒等实施监盘,在监盘中检查原酒的数 量、状况和存储方法等,并形成监盘记录,在此基础上对实物流 转记录与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并对相关存货盘盈盘亏及残次 和破损商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审核,2024年实地盘点期间正好 是澳洲当地酿酒葡萄收获的季节,对整个流程及原料实物进行了 核查;该审计员在本所工作5年以上,且参加过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能够胜任上述审计工作。 通过执行的相关程序和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后我们认为,威 龙澳洲子公司 2023年末持有的原酒资产真实存在、能够完整计 量,存货存储方法能够保证原酒在一定期限内保证质量。 (2)针对澳洲子公司原酒资产、龙湖酒庄相关资产账面价 值的可回收性执行的审计的程序: (A)针对澳洲原酒资产的可回收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为:① 了解和评价了威龙股份与存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 的有效性;②通过与管理层的沟通,了解和获取了威龙股份对储 存于澳大利亚公司的葡萄原酒持有目的及未来的使用计划;③检 查公司存货减值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 合当前反倾销政策的影响、复核了公司计算的原酒可变现净值所 涉及的重要预测值,获取了澳大利亚当地 2023年末葡萄原酒市 场价格的报价资料。在此基础上获取公司对澳洲子公司葡萄原酒 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核实了相关减值测算是否按照相关会计政 策执行,存货跌价准备计算是否正确。 (B)针对龙湖酒庄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可回收性执行的审 计程序为:①了解和评价了与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相 关的内控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②取得了固定资产和生产性 生物资产明细表,对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实施了监盘程序, 重点查看了固定资产现状和使用情况以及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生 长情况;③获取了管理层及其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关于龙湖酒庄 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可回收性的评估报告,复核了报告中现金流 量预测时采用的基本假设及重要参数,评价其合理性;评价了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与评估师就标的固定资产及生 产性生物资产可收回金额采用的评估方法和选取的关键参数的 合理性进行了沟通;④获取了 2023年龙湖酒庄葡萄树的管理成 本记录、采摘的过磅单和运单等,核实了葡萄的亩产量;⑤检查 与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 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通过执行的相关程序和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后我们认为,威 龙股份澳洲子公司持有的原酒及龙湖酒庄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 可回收性计量准确、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执 行有效。 (3)认定相关事项对公司影响已经消除的依据及合理性理 由: ①经过我们执行的上述相关审计程序以及取得的相关审计 证据,通过2024年1月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前与管理层充分沟通, 我们认为威龙股份管理层对澳洲子公司原酒的未来使用计划有 明确的定位,即作为原料基地向母公司提供优质的葡萄原酒。 ②随着 2024年 3月 29日我国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葡萄酒 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结束,公司正在组织实施将澳洲子公司的 原酒陆续运回国内进行灌装销售,原酒的使用计划得到实施。但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我国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葡萄 酒正在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原酒无法运回国内,为了谨慎 起见,公司按照年末当地葡萄原酒的市场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确 定的基础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③通过对龙湖酒庄的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执行的核 实资产状况和核查资产可收回性评估报告的各项参数等相关审 计程序,我们认为评估报告对龙湖酒庄的相关资产价值的可收回 性选取的评估方法和各项参数基本合理,评估得出的 2023年末 龙湖酒庄的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结论合理,且 2023年度龙 湖酒庄葡萄实际亩产与2022年减值测试预计产量差异不大。 综上所述,澳洲子公司的原酒的未来使用计划及相关及子公 司龙湖酒庄资产资产可收回性评估选取重要参数真实可靠,能够 反映公司减值准备具体的合理性、充分性、资产的真实性及可回 收性。通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公 司前期上述两项保留意见认定相关事项对公司影响已经消除。 2.关于境外业务开展情况。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公 司境外资产2.7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24%;澳洲子公司 净资产3.19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312.33万元,净利润 923.17万元。公告显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澳大利 亚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澳大利亚6万吨优质葡萄原酒加工项目”已于2022年12 月结项,均未达产。公司澳洲子公司的定位是原料供应,公司近 三年通过向澳洲子公司预付货款以及澳洲子公司出售部分葡萄 园回款的方式,确保澳洲子公司日常正常经营。 请公司:(1)补充披露境外资产的主要构成,境外资产和澳 洲子公司资产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公司近三年与澳洲子公司资 金往来情况;(2)补充披露澳洲子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开展情况、 近三年主要财务科目数据,结合前期募投项目未达产等情况,说 明澳洲子公司原酒生产是否取得了经营所必要的许可、认证或资 质,葡萄园种植、酒厂经营是否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葡萄 酒生产质量控制标准是否符合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的相关要 求、是否存在违反当地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税务等规定的情况; (3)结合澳洲子公司所属地的法律、公司章程、人员任免及日 常经营管理等,说明公司对澳洲子公司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补充披露境外资产的主要构成,境外资产和澳洲子公 司资产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公司近三年与澳洲子公司资金往来 情况。 公司回复: 1.1境外资产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境外资产金额占比较大的主要是存货和固定资产及生产性生 物资产,存货主要构成是澳洲原酒;固定资产主要构成是澳大利 亚建造的酒厂;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指奈亚农场和杨根农场的酿 酒葡萄;境外资产和澳洲子公司资产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年报 中披露的境外重要参股子公司为 Weilong Wines (Australia) Pty Ltd-威龙澳大利亚子公司,是威龙股份的直接控股子公司,(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