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思诺(300851):国信证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大思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2022 2 管要求(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173.34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28.69元,共计募62,353.12 5,800.00 集资金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6,553.12 2020 7 1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年 月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3,267.12 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3,28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2020 1-122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 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有 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西安分部项目”,且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实施进展情况 1、项目概况 根据《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西安分部项目”为计划购买场地,用于西安既有人员及未来新增人员研发办公需求。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实施后,计划进一步加强与西安合作厂商的业务合作,就地引进人才组织实施配套的研发工作,同时支持公司西北地区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鉴于公司在西安尚没有固定研发办公场地,因此计划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使用 4,160.00万元用于购置约 2,000平方米场地并装修和配置相关设备设施。 2、实施进展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西安分部项目”尚未实施,具体资金情况如下表: 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2020年 7月,“西安分部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管理层紧密关注西安房地产市场,并积极寻找合适的房源,但是西安房价波动较大,公司一直未能找到合适房产用于西安分部建设。在此过程中,公司经审慎决定,暂缓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详见公司于 2021年 7月 2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2、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放缓人员扩张速度,西安分公司员工数量总体保持稳定。目前,公司租赁房屋作为西安分公司员工的办公场所,能够基本满足西安分公司员工的办公需求。公司综合考虑西安当地房价、房租等多种因素,为提高人效、规避房地产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决定不再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房产方式建设“西安分部项目”,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点加强研发团队建设,持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从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因此,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西安分部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点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拟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相关永久补流资金安全: 1、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在事前资金计划、事中资金使用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确保相关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承诺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该部分资金不进行高风险财务性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分部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交大思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2 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交大思诺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风来 赵 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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