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云南城投(600239):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8:51:06 中财网

原标题:云南城投: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云南城投
股票代码:600239.SH

收购人:云南滇资和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果林社区云景路昆明服务贸易产业园6栋4层B28
通讯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果林社区云景路昆明服务贸易产业园6栋4层B28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云南城投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云南城投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中,收购人通过股权增资方式取得康旅集团86.9413%股权,导致间接取得云南城投合计41.083%股份。本次收购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收购人本次收购行为已经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相关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9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10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 ................................................................................................ 12
第六节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况 ................................................................ 13
第七节 后续计划 ........................................................................................................ 14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6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9
第十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21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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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收购人/云南滇 资和容云南滇资和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城投/上市公司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康旅集团/云南康旅集团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南融智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
云南省建投集团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滇资和升云南滇资和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和铎云南和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云南滇资和容以股权增资的方式取得康旅集团 86.9413%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云南城投41.083% 股份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办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百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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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云南滇资和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果林社区云 景路昆明服务贸易产业园6栋4层B28
法定代表人张大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7LAFFR0X
设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营业期限2022年3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云南省国资委(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果林社区云 景路昆明服务贸易产业园6栋4层B28
联系电话0871-63336710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云南滇资和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资委,其直接持有云南滇资和容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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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云南和铎旅游发 展有限公司1,000100%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 目策划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酒店管理;商业综合 体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 议及展览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 务;贸易经纪:园区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云南省康旅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4,703,548.39944586.9413%城市道路以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 设及相关产业经营;给排水及管 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燃气及 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服务 性项目(学校、医院等)的投资 及建设;全省中小城市建设;城 市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城市 交通(轻轨、地铁等)投资建设; 城市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其他项 目的投资建设;保险、银行业的 投资;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4年 4月 26日,云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云南滇资和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无偿划转及托管有关事宜的批复》,将云南滇资和容持有的上表中云南和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云南滇资和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云南滇资和容与云南滇资和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办理。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资委,主要履行省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

三、收购人及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云南滇资和容成立于2022年3月24日,为云南省国资委100%持股的资本运营平台,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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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53,265,240,824.5243,220,068,816.61
净资产53,040,393,971.6035,545,280,290.60
资产负债率0.42%17.76%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607,112.850.00
净利润16,593,481.00-21,222,209.40
净资产收益率0.01%-0.06%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100%;
注2: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母净利润/[(期初归母净资产+期末规模净资产)/2]; 注3:财务数据均经审计
云南滇资和容的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国资委为云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代表云南省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监管范围是纳入云南省财政预算管理的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收购人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国籍现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居留权
张大鹤董事长中国中国
于乐琴经理、董事中国中国
曾庆云董事中国中国
杨志伟董事中国中国
刘佳董事中国中国
杨艺光监事中国中国
李建新监事中国中国
刘思瑶监事中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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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现任职务国籍现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居留权
裴鸣监事中国中国
惠丽娟监事中国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收购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七、收购人持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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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
云南滇资和容为云南省国资委资本运营平台,由云南省国资委100%持股。为提升企业服务、支持康旅集团高质量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经云南省国资委研究批准,云南滇资和容以增资方式取得康旅集团86.941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云南滇资和容将直接持有康旅集团86.9413%股权,成为云南城投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康旅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省国资委。

二、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如下:
1、2024年4月8日,康旅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320次会议(云康旅董决财务[2024]02号),审议同意云南滇资和容对康旅集团增资事项。

2、2024年4月26日,云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云南滇资和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有关事宜的批复》(云国资产权[2024]59号),同意云南滇资和容对康旅集团进行增资。

3、2024年6月12日,康旅集团股东会决议(康旅股东会议[2024]3号),审议同意云南滇资和容对康旅集团进行增资,并同意通过《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4、2024年6月27日,康旅集团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相关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

三、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南滇资和容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云南滇资和容不存在持有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云 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康旅集团91.6439%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建投集团间接持有 康旅集团3.3653%股权,通过康旅集团间接持有云南城投41.083%股份。云南城投股权 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中,收购人云南滇资和容以增资方式取得康旅集团86.9413%股权。交易完 成后,云南滇资和容通过康旅集团间接控制云南城投41.083%股份,云南省国资委仍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关系结构如下: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二、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的方式系云南滇资和容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康旅集团 86.9413%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云南城投 41.083%股份。康旅集团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云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康旅集团 11.9675%股权,通过云南滇资和容持有康旅集团 86.9413%股权,云南省财政厅持有康旅集团 0.6517%股权;云南省建投集团持有康旅集团 0.4395%股权。云南城投控股股东仍为康旅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省国资委。

三、本次交易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康旅集团持有云南城投 627,050,575股股份,其中存在质押状态股份 320,000,000股,冻结状态股份 307,050,575股。康旅集团通过云南融智持有云南城投 32,613,687股股份,其中存在质押状态股份 16,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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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
收购人通过增资的方式取得康旅集团86.9413%股权,收购人进而通过康旅集团间接持有云南城投权益。本次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的情形。收购人已就履行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安排,具备完成本次收购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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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况
一、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及理由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本次收购前后,云南城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云南省国资委,本次收购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收购方式”之“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收购方式”之“三、本次交易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四、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收购人已聘请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了结论性意见为:本次收购属于《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详见《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滇资和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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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对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
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云南城投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或云南城投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具体重组计划。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云南城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执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改变云南城投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具体计划或建议。本次收购完成后,若未来收购人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调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未来在12个月内对云南城投公司章程的重大调整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修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制订和实施对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收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制订和实施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对云南城投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本次收购完成后,未来若收购人需要对云南城投的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对云南城投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云南城投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收购人云南滇资和容已就本次收购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如下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通过云南康旅集团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云南康旅集团的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云南城投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收购前,云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康旅集团91.6439%股权,通过云南省建投集团间接持有康旅集团3.3653%股权。本次收购后,云南滇资和容将直接持有康旅集团86.94%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前后,云南城投控股股东均为康旅集团,实际控制人仍均云南省国资委。

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开发及项目投资与管理。云南滇资和容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为减少、避免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事宜,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收购人云南滇资和容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业务相同且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

2、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发生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章程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若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因本次收购事项而新增的关联交易。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收购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就规范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在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承诺将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康旅集团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作为间接主要股东的企业,下同)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2、在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作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4、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收购人及子公司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收购人及子公司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
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子公司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收购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十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康旅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卖云南城投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
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康旅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云南城投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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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20,862,580.78391,173,686.90
交易性金融资产3,906,388,877.3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47,588,775,656.4840,892,931,367.53
其中:应收股利--
存货--
其中:原材料--
库存商品(产成品)--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4.91
流动资产合计51,716,027,114.6541,284,105,1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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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549,213,709.871,935,963,677.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549,213,709.871,935,963,677.27
资产总计53,265,240,824.5243,220,068,816.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500.0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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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应付职工薪酬--
其中: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费2,184,815.0210,792,125.63
其他应付款222,662,037.907,663,994,900.38
其中: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24,846,852.927,674,788,526.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224,846,852.927,674,788,526.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国家资本--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净额--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3,045,022,700.0035,566,502,500.00
减:库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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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 外币报表折算 差额--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628,728.40-21,222,209.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3,040,393,971.6035,545,280,290.6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53,040,393,971.6035,545,280,290.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3,265,240,824.5243,220,068,816.6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07,112.85-
其中:营业收入607,112.85-
利息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6,013,925.3821,071,532.16
其中:营业成本--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税金及附加-3,210,674.2410,792,125.63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54.511,415.0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6,178,364.4210,277,991.44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6,178,375.429,029,471.06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 “-”号填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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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1,162,254.84-150.677.2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236,906.4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5,462,886.3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16,621,038.23-21,222,209.40
加:营业外收入0.02-
其中:政府补助--
减:营业外支出27,557.25-
四、利润总额16,593,481.00-21,222,209.40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16,593,481.00-21,222,209.40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终止经营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 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6,593,481.00-21,222,209.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16,593,481.00-21,222,2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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