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电投能源(002128):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9:11:03 中财网

原标题:电投能源: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伟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 年,国内煤炭供给能力继续提升。年初,山西、内蒙古等主要产煤省陆续公布了年度煤炭产量目标,测算全年的煤炭产量具备在 2022 年的基础上增加 2 亿吨的能力,从实际生产情况看,上半年同比增长 1 亿吨,符合市场预期,但进入下半年后,由于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煤炭主产区安监持续严格,停产、减产的煤矿增多,煤炭产能释放受到抑制,产量增速明显放缓,特别是7月份和9月份,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2023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6.6亿吨,同比增长2.9%。
2023年,随电力市场改革不断深入,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火电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等因素影响,火电企业平均电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随新能源装机不断增加,火电装机占比不断下降,火电利用小时存在下行风险,因受现货市场建设的推进进度影响,辅助服务市场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随着国家“3060”碳目标以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战略提出,火电逐步向调节性电源、支撑性电源转型,火电增量机组的发展布局将受到很大约束,火电发展形势日趋严峻。
受新能源装机量增长、能耗双控政策、电力保供形势影响,电力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煤价大幅上涨、利用小时逐年下降、灵活性调峰对机组性能指标的影响、能耗双控抑制发电量增幅、双碳目标带来的严峻挑战,无一都会增加煤电企业的成本。 2023年,受宏观经济、电力保供、煤价上涨、新能源投产等多方面因素交织叠加影响,东北区域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5.02%,火电利用小时同比下降257小时,发电边际收益减少,企业盈利空间不断缩小。

2023年,国内电解铝宏观利多政策不断加码贯穿全年,支撑铝价全年维持高位震荡,全年波动区间为17445-19675元/吨,振幅2230元/吨。主要影响因素:美联储货币政策、限电限产、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

新能源行业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双碳”目标催生新能源行业发展新机遇,新能源发电装机在电源结构中的占比进一步上升,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行业发展前景可期。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4157349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1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国家电投/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蒙东能源/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扎哈淖尔煤业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电投能源股票代码00212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露天煤业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电投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INNER MONGOLIA DIAN TOU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IMDTEC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伟光  
注册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0292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办公地址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028011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德国——
联系地址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 公楼——
电话0475-6196819——
传真0475-619693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007332663405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2014年公司收购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公司收购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目前公司业务包括煤炭、铝、火电和新能源业务等。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钱江路1366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汪文锋、安长海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钟山、张铁柱自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 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 (元)26,845,529,7 56.2526,792,900,3 43.9926,792,900,3 43.990.20%24,672,568,8 02.3524,672,568,8 02.3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4,559,652,07 9.293,986,811,62 1.163,986,134,04 6.9314.39%3,582,357,62 5.273,582,191,11 6.2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元)4,337,874,04 8.593,860,396,42 1.233,863,764,78 0.7312.27%3,542,405,12 2.153,542,238,61 3.12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6,871,291,63 0.518,504,128,17 9.498,504,128,17 9.49-19.20%6,332,816,93 4.916,332,816,93 4.91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2.112.072.071.93%1.861.86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2.112.072.071.93%1.861.86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16.24%18.22%18.22%-1.98%18.91%18.91%
 2023年末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元)48,501,175,1 30.7342,120,916,8 82.5042,120,105,6 58.7515.15%37,662,976,3 28.1337,663,241,5 83.6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30,887,497,8 02.0723,491,687,4 52.3923,490,843,3 69.1331.49%20,419,798,2 31.0820,419,631,7 22.0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就“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
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2021-2022年度发生的使用权资产,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6,843,970,382.326,365,352,396.656,520,983,112.707,115,223,86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617,411,584.81965,502,230.871,001,946,348.76974,791,91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583,981,853.81942,435,075.78958,072,819.00853,384,3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351,633,950.482,076,959,587.692,044,835,845.791,397,862,246.5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13,464,407.92-81,307,319.71-19,428,242.22非流动资产处置、毁 损、报废利得和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 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7,224,924.297,643,843.469,105,982.3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1,013,380.032,147,498.425,224.25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279,619,457.73232,617,208.99184,804,701.65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权 及投资形成的股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788,913.31-13,785,035.00-109,691,539.89罚没罚款及其他
减:所得税影响额42,648,260.0725,081,209.9624,955,646.88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6,106,965.89-134,280.00-112,023.89 
合计221,778,030.70122,369,266.2039,952,503.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

项 目金额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6,415,199.93
2022年度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 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 损益净额122,369,266.20
差异-4,045,933.73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宏观经济走势情况
2023 年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世界经济下行风险上升。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持稳定,供给侧活力得到释放,需求侧开始稳步复苏。生产需求继续恢复,就业物价保持稳定,新动能积蓄增强,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发展韧性继续彰显。

今年以来,面对国外的风险挑战和国内多重因素交织叠加带来的下行压力,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上呈现持续恢复向好态势。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 913027 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5.2%。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4.5%,二季度增长 6.3%,三季度增长 4.9%。

(二)行业政策情况
1、煤炭:从“十四五”开始中国将致力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实现碳中和目标,使得能源绿色转型变得尤为迫切。2023年以来,煤炭工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更加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俄乌冲突、巴以冲突、能源危机、通胀背景下,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增长乏力,国际能源格局发生重大调整,能源结构清洁化、低碳化趋势明显,煤炭消费比重下降,消费重心加速东移,煤炭生产向集约高效方向发展,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外部风险挑战加大。从国内看,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能源革命加快推进,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双重更替步伐加快,生态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煤炭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迫切,行业发展面临历史性拐点。

2、火电:火电企业受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和碳履约成本逐年增加以及新能源产业增长影响,机组深调持续增长趋势等影响,生产成本呈增长趋势,盈利空间将受到进一步挤压,2023年 11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旨在转变煤电盈利模式,推动煤电从提供电力电量保障的主力电源逐步转为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引导煤电装机增长和投资建设。

2023年 12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改委、工信厅下达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机组有关认定情况》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火力发电机组的长周期稳定运行提出了新要求,设备顶峰能力与可靠性成为制约火电企业收益利润的主要指标。

截至2023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9.2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15.7亿千瓦,同比增长 24.0%,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53.9%,同比提高 4.4 个百分点,电力装机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中的火电发电量达 6.23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1%。全国全口径火电发电量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 57.9%,同比降低 0.6 个百分点,火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2023年煤炭市场价格总体有所下降,火电企业有所减亏,但电煤成本总体仍偏高。

3、铝业: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铸锭量相应减少;西南地区受季节性限电政策影响,电解铝企业减产降负荷,铝供应量阶段性减少。

4、新能源: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5.1亿千瓦,超过2022年的历史最高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预计到2026年,可再生能源将为全球电力容量增长贡献95%。2021-2026年间可再生能源增幅预计将比2015-2020年提高50%。

(三)税费制度改革情况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扎矿”)、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坑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和扎矿、坑口2023年度继续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內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四)外部因素变化情况
1、煤炭:在经济增速趋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等因素共同作用下,能源消费强度降低,能源消费增长换挡减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左右。煤炭作为我国自主可控、具有一定储量优势的一次能源,是我国确保能源安全的底气所在。受日益复杂的国际局势影响,全球能源供应反复收紧、能源价格大幅波动,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国应将煤炭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扩储缓用”,提升我国能源供给的弹性和韧性。一方面,加大力度勘探新的资源,不断扩大煤炭储备,提高能源自给能力,做到“家中有粮、心里不慌”;另一方面,按照节约、高效、可持续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使用现有煤炭,留存更多的资源应对未来的“不时之需”,切实发挥煤炭的战略资源和兜底保障作用。

2、火电:根据中电联发布数据,到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13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0%左右,超过煤电装机规模。火电在我国发电比重逐步下降,且煤电节能减排加速,碳排放权交易的正式启动,加之全面推行容量电价的考核机制,煤电企业将承受更大、更复杂的压力和考验。另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69号)相关内容,明确“十四五”中后期电力规划仍然以新能源发展为主,预计每年增量新能源装机3000万千瓦,未来受发电量、碳排放指标、煤炭资源收紧等因素影响了火电机组大规模发展;另外,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形势下,虽然火电机组为稳定电网运行的“压舱石”作用更为凸显,但火电机组运行方式将以调峰形式为主,进一步压缩了火电发展空间。

当前,因俄乌冲突等国际社会复杂因素,造成了全球煤炭、天然气价格陡然暴涨,致使企业不能通过国际采购平抑国内燃料价格。此外,在国内一些地区未能深刻理解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特征,没有准确掌握中央坚持先立后破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在确保民生用能和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绿色能源发展。个别地区过激推进地方碳减排工作,强令部分煤电企业限产、停产,限制燃料市场流通,限制电力市场开放,导致火电产业外部环境进一步复杂严峻。

3、铝业: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2024年,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及货币政策,有利于推动铝行业高质量发展。

4、新能源:2024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颁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旨在锚定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方案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给出了我国新能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全方位立体蓝图,在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合理空间需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完善财政金融政策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将打通阻碍新能源健康发展的“堵点”,加速新能源有效替代,为新能源支撑能源强国建设和推动能源革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以上情况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发展的影响
1、煤炭:2023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为46.6亿吨,同比增长2.9%;进口煤炭4.7亿吨,同比增长61.8%。2023年整体用煤需求在47.7亿吨左右,煤炭市场供需结构已明显改善。2024年,新增煤炭产能预计将达到9000万吨,原煤产量超过47亿吨;进口煤受关税政策调整等影响,煤炭进口量将下降至4.5亿吨左右,煤炭需求总量将达到48.5亿吨,煤炭市场将继续保持宽松的状态运行。根据内外部因素变化以及煤炭市场供需综合研判,2024年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将进一步呈现宽松的态势,预计动力煤价格将继续承压下行,价格重心将小幅下移。大东北地区受地域限制,煤炭市场供需关系仍以平衡为主,受区域产量增加影响,需求缺口将小幅缩减,现行煤炭价格将承压运行,煤炭产运销储用各环节的平衡难度加大,生产经营不确定性因素增加,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火电:霍林河坑口电厂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的提出,以及能耗双控政策及低碳经济政策实施,机组投产以来持续推进节能综合升级改造、灵活性辅助调峰改造等,机组能耗指标大幅降低。面对国家提升燃煤机组运行深调的战略方针,以及地方出台的电力辅助调峰激励政策,公司通过运行优化、技术改造等手段,机组深调运行能力的提高,逐步成为凸显出我公司成为电网稳定平衡的“压舱石”电源点。

随着新能源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风光的波动性和随机性问题愈加突出,火电已由基础性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火电运行方式发生很大变化,使得火电承担了更多的调峰职能。加快机组灵活性改造,提高机组的调峰能力,增加辅助服务收入是未来火电企业的发展方向。从调峰收益上看,只有适当提高调峰补偿电价,才能使补偿收入有效弥补机组低负荷运行导致各类成本的增加。随着越来越多的火电机组参与灵活性调节,按照现有的补偿机制,各发电主体获得的补偿收益将逐步降低,进一步影响火电机组的投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铝业:电解铝市场整体维持紧平衡状态,受产能天花板限制,电解铝产能增加有限。虽然国内传统消费动能相对偏弱,但新能源需求向好,铝消费预计保持正增长。而随着铝水转化率有望再创新高的行业趋势,低库存和低仓单或成为常态,对铝价带来支撑。

按照国家能源管理工作要求,电解铝行业出台了阶梯电价政策,对于铝液综合交流电耗超过规定标准的,将施行阶梯电价,如果公司节能管理工作不能及时降低吨铝电耗,公司的电价成本将大幅增加。

4、新能源
风电产业。随着三北高风速地区弃风率的降低,陆上风电机组容量大型化趋势明显,7-10MW级机组装机逐渐增多。低风速区,高塔筒和超长叶片技术是发展的主要方向。大数据分析、智能化控制、远程集控等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具有无人值班、状态检修等特点的智慧风场即将成为现实,引领着风电场建设潮流。光伏产业。随着光伏发电补贴退坡加快,光伏产业发展更加注重技术质量,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高新技术深度融合已成为主流发展趋势。

(六)公司已经或拟采取应对措施
1、煤炭:一是实时跟踪国家对煤炭行业的调控政策以及对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的变化,进一步加强市场研判,针对市场波动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应对有可能出现的价格波动,同时,加快煤炭营销智慧化平台功能的完善,强化煤炭产运销储用五环节的协同关系,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
二是坚持采矿技术引领与智能化建设实践有机结合,谋划好智能化顶层设计,坚持“统筹组织、示范应用、分步实施、全面建成”的建设思路,有序推进智能化建设工作,以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运行。

三是充分考虑无人驾驶、换电矿卡等无人、零碳技术,对设备更新改造作出系统规划,在近年设备采购中充分实现智慧、无人、绿色、零碳的发展思路,引领露天矿装备发展。

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为核心,重点以抓班组、抓基层、抓外委,协调联动安全生产保证、监督、支持三个体系,确保全面、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火电:霍林河坑口电厂2×600MW机组目前作为东北电网通辽北部电网网架主要电力支撑点及网网架内核心大容量调峰火电机组。为响应国家的低碳经济政策,提高电网的安全性,进一步降低机组最小技术出力,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开展“三改联动”及机组深调改造,从能源战略安全角度出发,公司推进1号机组DCS+DEH控制系统国产化改造,进一步提升机组能源保供稳定性、同时适应电网调峰需求。

根据东北地区辅助服务政策,结合发电企业实际情况,紧盯辅助服务市场变化,建立营收模型分析,根据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及时调整机组出力,全力提升辅助服务收入。积极拓市场,统筹中长期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确保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不低于装机占比、交易价格不低于市场交易平均价格,力争辅助服务市场收益同比实现正增长。

3、铝业:密切关注国际政治、经济动态,紧盯国内财政、货币、环保政策,认真预判市场形势,加强市场调研,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一是成立专项组织机构,建立节能降耗长效机制,积极应对“阶梯电价”政策严峻挑战,统筹、高效推进公司节能降耗各项工作;二是强化生产技术管理,电解系统持续优化推广电解铝“4221”工艺技术路线,保持电解槽长期稳定高效运行,提高电流效率,降低铝液交流电耗;三是积极推进全石墨化阴极电解槽、电解烟气“引增合一”改造、氧化铝浓相输送系统改造、电解槽焙烧使用天然气等重点节能项目,按照计划节点定期督办,确保节能项目顺利完成;四是积极开展节能技术试验与应用。充分利用浙江大学、中南大学、郑州大学、沈阳设计院等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和关键技术,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应用开槽阳极、阳极碳块涂层技术、优化电解质成分等先进技术,进一步节能降耗。通过上述措施,实现铝液综合交流电耗≤13426kWh/t(不含脱硫电耗),预计全年完成13424kWh/t,低于阶梯电价政策要求的13450kWh/t。

4、新能源:一是大力推进新能源基地建设,着力获取、储备具有资源优势的新能源项目,大幅提高电投能源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存量新能源项目,加强设备运营维护,增强设备可靠性,积极争取落实保障利用小时和优先发电政策,提高存量项目盈利能力。二是以霍林河循环经济产业链为基础,打造“风光火储氢”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围绕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大型清洁能源外送基地,积极发展储能项目,初步形成氢能清洁制取及应用示范。

(七)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所处行业地位
1、煤炭:煤炭作为典型的资源型行业,具备能源和工业原料的双重属性,是钢铁、化工等产业的重要工业原材料,是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能源。近年新能源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带来下游煤耗下降,天然气、非石化能源在国内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逐年提升,考虑煤炭资源关系到我国的能源安全稳定,因此中短期内煤炭作为能源支柱的地位不会动摇。鉴于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领域的主导地位,国家政策干预力度正逐渐增加,引导煤炭行业走向高质量、智慧化发展道路。

煤炭行业属于价格驱动型的周期性行业,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价格对盈利的影响作用远大于销量。2012年-2015年期间,煤炭价格大幅下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2016年国家开始执行煤炭供给侧淘汰落后产能改革。2016年-2019年期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逐渐显著,煤炭价格稳步回升、煤炭企业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同时新建大型先进煤炭产能逐步释放。2020年,煤炭供需保持平稳、煤炭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2021年,煤炭供需两端长期维持紧平衡态势,后期受国内行业及进口贸易政策影响,煤炭资源相对紧缺,导致价格持续大幅上涨。2022年—2023年,随着国家保供稳价相关政策的持续实施,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处于基本平衡的态势,市场价格保持平稳。

公司拥有的霍林河矿区一号露天矿田和扎哈淖尔露天矿田的采矿权,公司煤炭核准产能4,800万吨,属于国内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是蒙东及东北地区最大的煤炭企业,煤炭供应能力占大东地区整体产能的10%以上。

2、火电: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2×600MW机组是东北电网直调火电厂主力调峰机组。该2×600MW机组目前正处在良好的运营期间,此类型机组在东北电网是主力核心大机组。随着机组投产以来进行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重要辅机变频器改造、灵活性辅助调峰改造等,机组能耗指标大幅降低,同时完成了国内首台套DCS+DEH控制系统国产化改造,辅助调峰能力增加,持续盈利能力增强。

3、铝业:电解铝行业做为高耗能行业,价格受经济形势、能源价格、宏观政策等影响波动较大。2012-2016年期间,电解铝产能的无序扩张导致供需失衡,铝价大跌,2016年国家开展执行供给侧改革,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限制新增产能等措施,设定国内电解铝产能天花板(4500万吨),铝价迎来新一轮上涨。2022年,受俄乌冲突、海外能源价格飙升等等原因,2022年铝价在全球需求下滑和美联储的激进加息中承压弱势运行,2023年,随着美联储加息暂时告一段落,铝价将重新回归铝市基本面。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年产 86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同时具备成本优势,并逐步加快智慧工厂建设步伐。未来,电解铝落后及不具竞争优势的产能将被逐步淘汰,我国电解铝行业格局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的优势将更加明显。

4、新能源:随着国家财政补贴逐步退出,新能源平价项目将实现优先发展,带动新能源全面进入无补贴平价发展阶段。在资源条件好的区域,规划建设新能源大基地,并配套送出通道进行消纳,成为未来平价时代的先行者,也是未来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新能源发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平均度电成本的不断降低,使得新能源基地具备规模化开发的条件。规模化开发新能源基地在带来效益的同时,也面临着市场消纳、送出和接入等困难。2023年蒙西地区弃风限电率仍然较高,新能源项目集中大规模投产,市场消纳与调峰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八)经营情况
1、煤炭
(1)主要产品及用途:煤炭产品主要销售给内蒙古、吉林、辽宁等地区燃煤企业,用于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及农牧民取暖用煤等方面。

(2)产品工艺流程:煤炭生产工艺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工艺为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工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

(3)生产模式:公司煤炭生产采用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采用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工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等,机械化程度100%。

(4)销售模式:销售渠道主要直接面向电厂、供热公司等终端用户销售,用户以五大发电集团、大型供热企业及上市公司为主。公司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加强资源衔接,严格实行“统一订货、统一请车、统一发运、统一结算”的销售原则。

(5)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公司现有煤炭产能4800万吨/年,是蒙东及大东北区域内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煤炭市场份额占整个大东北区域10%以上,特别是公司煤炭经通霍线进入通辽市周边市场、吉林市场及辽宁中南部市场具有明显的运距优势,随着东北三省煤炭落后产能的退出,区域内煤炭需求缺口进一步加大,为煤炭稳产促销提供了良好契机。同时,公司具有多年的煤炭开采历史,形成了管理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拥有开展煤炭贸易、煤炭竞价交易的经历,煤炭营销方式日趋多样化,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2、火电
(1)主要产品及用途:电力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用于电力及热力销售等。

(2)产品工艺流程:煤矿出产原煤→经皮带输送→储煤仓→经皮带输送→电厂锅炉原煤斗→给煤机→锅炉燃烧→锅炉生产蒸汽→汽轮发电机发电→500KV升压站→500KV霍铝阿科沙线并入东北电网。

(3)生产模式: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就地消纳低热值煤实现“煤在空中走”的坑口发电厂,发电机组采用自动化集中控制模式,归口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直接调度生产。

(4)销售模式:电力销售东北电网、山东华北电网及蒙东电力用户。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电力主要向内蒙古东部、辽宁省、山东省及华北地区输送。热力供应主要负责霍林郭勒市城区部分居民采暖负荷。

(5)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
市场地位: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是东北电网直调火电厂主力调峰机组。

竞争优势: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目前正处在良好的运营期间,作为东北电网通辽北部电网架构的主力核心大机组。随着机组投产以来进行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灵活性辅助调峰改造等,机组能耗指标大幅降低,辅助调峰能力增加,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同时作为坑口电站,上煤系统采用胶带供煤方式,运输成本相对占有竞争优势。

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依托电投能源露天煤矿而建的大型坑口火电机组,主要燃用自有低热值煤炭,原煤价格、运输成本较为低廉,所发电力主要向东北地区负荷中心辽宁省输送,是东北地区主力供电机组,年利用小时高于区域火电机组500小时以上,是东北地区盈利能力最强的火力发电机组之一。

3、铝业
(1)主要产品及用途: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铝锭和多品种铝。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及多品种铝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2)产品工艺流程:电解铝生产采用冰晶石-氧化铝熔盐电解法,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为氧化铝、氟化盐和阳极炭块,电解所需的直流电由整流所供给。溶解在电解质中的氧化铝在直流电的作用下,与炭阳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产出液态原铝,通过压缩空气形成的负压吸入出铝抬包内,再由抬包运输车送往铸造车间,铸造成重熔用普通铝锭。也可将部分铝液直接外卖。

(3)生产模式:全部采用冰晶石-氧化铝熔盐电解法,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碳块和氟化盐等。

(4)销售模式: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和铝锭。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5)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年产 86万吨电解铝生产线。

未来,电解铝落后及不具竞争优势的产能将被逐步淘汰,我国电解铝行业格局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的优势将更加明显。

竞争优势: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铝锭和多品种铝。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及多品种铝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由于电解铝行业产品同质性较强、销售价格趋于统一、生产技术差别相对较小,因此电解铝行业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生产成本以及销售运距等方面。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优势:一是霍林河地区已经形成了煤电铝产业链,拥有距离煤炭产地近的自备电厂,具有电力成本优势。二是电解铝行业全国首例煤电铝烟气污染物趋零排放示范工程投运,环保优势明显。

4、新能源
(1)主要产品及用途:电力
(2)产品工艺流程:光伏,组件将光能转换成直流电能,采用逆变器转换为交流电,经箱变升至35KV通过集电线路到汇流母线,由主变升压送至电网。风电,风机将风能转换成交流电能,经箱变升至35KV通过集电线路到汇流母线,由主变升压送至电网。

(3)生产模式:风机和光伏组件利用风光资源进行发电。

(4)销售模式: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及蒙西电网,用于电力销售。

(5)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一是通辽市100万千瓦外送风电基地项目、上海庙外送新能源基地阿拉善40万千瓦风电项目、锡盟外送新能源基地锡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50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23年年底全容量投产,正在积极推进突泉县44.5万风电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将大幅提升。 二是霍林河循环经济局域网正在建设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试点30万千瓦风电和15万千瓦光伏项目已投产,循环经济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05万千瓦,绿电比例进一步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业务、产品、用途
电投能源主要业务:生产销售煤炭、铝、火电及光伏风电新能源等业务。

1、煤炭产品主要销售给内蒙古、吉林、辽宁等地区燃煤企业,用于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等方面。

市场地位:公司核定产能 4800万吨/年,经过多年耕耘,已成为大东北地区褐煤销售龙头企业,煤炭产品质量稳定,销售服务体系成熟,品牌形象根深蒂固,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用户群和市场网络。

2、电力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用于电力及热力销售等。

市场地位:电投能源火电装机 120万千瓦,所属霍林河坑口电厂是依托露天煤矿而建的大型坑口火电机组,电力主要向东北地区负荷中心辽宁省输送,是东北地区主力供电机组,热力主要保障霍林郭勒市冬季供暖保供需求,为民生保供主要热源供应机组。

3、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铝锭。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市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年产86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同时具备成本优势,并逐步加快智慧工厂建设步伐。未来,电解铝落后及不具竞争优势的产能将被逐步淘汰,我国电解铝行业格局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的优势将更加明显。

4、新能源电力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东北分部及蒙西电网,用于电力销售。

电投能源新能源装机 455.2万千瓦,分别分布在内蒙古地区、山西、山东等地区。所在内蒙古区域新能源装机 428.8万千瓦时,依托区域良好的风、光资源优势,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

2021年,国家发布第一批以“沙戈荒”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其中包括电投能源通辽 100万、锡盟 50万、阿拉善 40万等 3个项目。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克服地理位置偏、占地面积广、施工人员多、作业面分散、通讯信号差等重重困难,参建人员战严寒、斗酷暑,于 2023年年底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并网发电,标志着电投能源承建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目标圆满完成。

(二)经营模式、工艺流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目前煤炭核定产能共计4,800万吨/年。

采购模式:无。

生产模式:公司煤炭生产采用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采用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工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等,机械化程度100%。

销售模式:销售渠道主要直接面向电厂、供热公司等终端用户销售,用户以五大发电集团、大型供热企业以及上市公司为主。公司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加强资源衔接,严格实行“统一订货、统一请车、统一发运、统一结算”的销售原则。

工艺流程:煤炭生产工艺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工艺为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工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情况。

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2×600MW国产亚临界直接空冷机组。

采购模式:采购电投能源煤炭,生产用煤满足2×600MW机组能源保供需求。

生产模式: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就地消纳低热值煤实现“煤在空中走”的坑口发电厂,发电机组采用自动化集中控制模式,归口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直接调度生产。

销售模式: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电力主要向内蒙古东部、辽宁省、山东省及华北地区输送。热力供应主要负责霍林郭勒市城区部分居民采暖负荷。

工艺流程:煤矿出产原煤→经皮带输送→储煤仓→经皮带输送→电厂锅炉原煤斗→给煤机→锅炉燃烧→锅炉生产蒸汽→汽轮发电机发电→500KV升压站→500KV霍铝阿科沙线并入东北电网。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情况。

3、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年产86万吨电解铝生产线。

采购模式:电投能源物资与采购管理工作执行 “一个标准、两级集中、三级管理、四者分离”的管理体系。公司招标采购的需求者、实施者、决策者、监督者遵循“四者分离”的原则,贯彻落实招投标工作内部监督制衡机制。

(1)大宗原材料:由集团公司铝业贸易平台铝业国贸统一运作,采用集约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2)其它材料及配件:生产所用的附属材料及配件采购模式以上级单位集中招标、非招标集中采购、总包配送为主,授权自采、应急自采为辅。

①集中招标、非招标集中采购:收集、汇总统一上报上级单位后实施。

②总包配送:按照《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大宗通用物资总包配送管理实施办法》及《公司总包配送实施办法》执行。

③授权自采、应急自采:由公司自行管理,在指定平台实施。

生产模式:全部采用冰晶石-氧化铝熔盐电解法,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碳块和氟化盐等。

销售模式: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和铝锭。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工艺流程:电解铝生产采用冰晶石-氧化铝熔盐电解法,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为氧化铝、氟化盐和阳极炭块,电解所需的直流电由整流所供给。溶解在电解质中的氧化铝在直流电的作用下,与炭阳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产出液态原铝,通过压缩空气形成的负压吸入出铝抬包内,再由抬包运输车送往铸造车间,铸造成重熔用普通铝锭。也可将部分铝液直接外卖。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
采购模式:风电主机(含塔筒、锚栓锚板)采用集中招标采购+储备容量采购模式,一次招标,全年主机采购储备容量比选、复核后实施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无功补偿装置、电缆、干变、箱变、开关柜、汇流箱等物资实施集团公司总包配送采购,其余主辅设备由公司集中采购实施。储能项目方面,储能电池物资可实施集团电商化采购,应用集团公司对应框架协议,实施平台比选定标。施工方面,包含包含主机的工程总承包(包括EPC/PC/EP)、光伏组件的主体工程总承包(包括EPC/PC/EP)、估(概)算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主体工程总承包(包括EPC)由集中招标采购,剩余项目由公司实施采购。

光伏发电工艺流程、销售模式:组件将光能转换成直流电能,采用逆变器转换为交流电,经箱变升至35KV通过集电线路到汇流母线,由主变升压送至电网。

风力发电工艺流程、销售模式:风机将风能转换成交流电能,经箱变升至 35KV通过集电线路到汇流母线,由主变升压送至电网。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情况。

5、其他采购
电投能源物资与采购管理工作执行 “一个标准、两级集中、三级管理、四者分离”的管理体系。电投能源物资与招标采购工作均按照 “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平台”的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在招标组织管理体系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应当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物资(生产原材料除外),均实行集中管理,由公司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所有物资与招标采购工作实行分类负责管理,并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按照权限负责主要品类的集中招标管理,所属单位在公司授权下,负责应急、零星、小额采购的组织实施;公司招标采购的需求者、实施者、决策者、监督者遵循“四者分离”的原则,贯彻落实招投标工作内部监督制衡机制。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铝用原材料采购方式:充分利用集团公司贸易公司平台提供专业的采购服务。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国家电投旗下的铝业贸易服务平台,采用集约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为集团内铝业企业提供集中采购和销售服务。在原材料采购中,通过化零为整,将小批量采购转化为大批量采购,从而获得更优的产品结构、更稳定的采购渠道和更及时的供货保障,同时提高议价能力。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内部企业采购电厂发电用煤。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情况、存在风险或者应对措施。

6、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煤炭、火电、铝、光伏风电新能源业务。

(1)煤炭业务:2023年实际生产原煤 4,654.74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 1.19%。2023年实际销售原煤 4,647.43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 1.04%。

(2)火电业务:2023年实际发电量 560,514.25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 5.98%。

2023年实际售电量 510,906.00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 2.38%。

(3)铝业务:2023年实际生产电解铝 87.51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 1.34%,2023年实际销售电解铝 87.68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 1.75%。

(4)光伏风电新能源业务:2023年实际发电量 309,534.3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 22.36%。2023年实际售电量 305,573.71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 22.40%。

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 585,222.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81%。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销售单价及销量增加所致。

(三)矿产勘查活动及支出
1、采矿权范围内的勘探
根据 2001年 10月 16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煤田一号露天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矿山累计资源储量 138,708万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查明资源储量中,累计动用资源储量59,812.97万吨。

根据2004年9月13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煤田扎哈淖尔露天矿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核实报告》,该矿山累计资源储量121,716万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查明资源储量中,累计动用资源储量28,177.76万吨。

2、生产补充勘探
2023年全年只进行生产补充勘探,全年勘探进尺3543.8米,累计施工13个孔(均为扎哈淖尔露天矿钻孔)。

3、勘探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补充勘探支出费用化265.08万元,资本化为0。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现有煤炭产能 4800万吨/年,是蒙东及大东北区域内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特别是公司煤炭经通霍线进入通辽市周边市场、吉林市场以及辽宁中南部市场具有明显的运距优势,随着东北三省煤炭落后产能的退出,区域内煤炭需求缺口进一步加大,为煤炭稳产促销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公司具有多年的煤炭开采、销售历史,形成了管理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并拥有开展煤炭贸易、煤炭竞价交易的经验,煤炭的营销方式日趋多样化,公司竞争力持续提升。同时,公司建成了年消耗约 900万吨煤炭的 180万千瓦火电装机以及 90万千瓦风电装机、15万千瓦光伏装机、86万吨电解铝产能和配套设施的霍林河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是全球首个“煤-电-铝”循环经济绿色产业集群,按照“以煤发电、以电炼铝、以铝带电、以电促煤”的总体思路,构建了高载能产业清洁发展的示范区,巩固了煤炭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了以传统煤电为主的产业链向“煤电+绿色能源基地+产业集群”综合智慧能源产业链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 2,684,552.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0.20%;实现营业利润 591.265.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17%;实现利润总额585,222.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1%。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销售单价及销量增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55,965.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4.39%;基本每股收益 2.11元,比上年同期提高 1.93%;资产总额 4,850,117.51万元,比年初增加15.15%;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3,088,749.78万元,比年初增加31.49%。

(2)业务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要包括煤炭产品、电力产品、电解铝产品。

煤炭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 33.97%,产品主要销往内蒙古、吉林、辽宁地区;电力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 10.30%,产品主要销售给内蒙古、吉林、辽宁、华北地区;电解铝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 53.28%,产品主要销往内蒙古、辽宁、华北地区。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 0.20%,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减少 0.42%,期间费用比去年同期降低1.3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5,279.61万元。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2,684,552.98万元,同比增加 5,262.94万元,增幅 0.20%,主要原因是煤炭销售单价同比增加。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 1,830,714.69万元,同比减少 7,720.88万元,降幅 0.42%,主要原因是电解铝原材料单价降低所致。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 14,538.98万元,同比减少 16,260.91万元,减幅 52.80%。主要原因是融资结构调整及融资利率降低所致。

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 88,278.42万元,同比增加 14,211.21万元,增幅19.19%,主要原因是人工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销售费用 6,138.84万元,同比增加 542万元,增幅 9.68%,主要原因是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和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2022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26,845,529,756. 25100%26,792,900,343. 99100%0.20%
分行业     
煤炭行业9,482,070,711.9 835.32%8,804,649,889.3 632.86%7.69%
煤电行业1,819,702,747.7 56.78%1,917,521,859.3 27.16%-5.10%
新能源发电行业965,780,632.443.60%834,126,410.153.11%15.78%
有色金属冶炼14,577,975,664. 0854.30%15,236,602,185. 1656.87%-4.32%
分产品     
煤炭产品9,119,035,197.0 533.97%8,406,413,496.5 531.38%8.48%
煤电产品1,804,531,570.5 56.72%1,900,576,693.0 97.09%-5.05%
风电电力产品599,355,122.162.23%446,226,914.061.67%34.32%
太阳能电力产品362,334,997.831.35%376,216,268.041.40%-3.69%
电解铝14,302,781,646.53.28%15,042,804,510.56.14%-4.92%
 86 30  
其他657,491,221.802.45%620,662,461.952.32%5.93%
分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18,422,619,030. 5268.62%18,581,079,590. 6469.35%-0.85%
吉林省2,424,843,701.5 49.03%2,331,902,992.0 28.70%3.99%
辽宁省4,932,839,429.4 418.37%4,391,415,258.4 216.39%12.33%
华北852,347,736.903.18%923,210,106.783.45%-7.68%
华东164,640,046.710.61%557,313,563.302.08%-70.46%
黑龙江省44,141,979.280.16%7,978,832.830.03%453.24%
青海省4,097,831.860.02%0.000.00%100.00%
分销售模式     
直销26,845,529,756. 25100.00%26,792,900,343. 99100.00%0.20%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煤炭行业9,482,070,71 1.984,230,833,89 6.5255.38%7.69%-1.03%3.93%
有色金属冶炼14,577,975,6 64.0812,253,638,5 26.4615.94%-4.32%-0.91%-2.90%
分产品      
煤炭产品9,119,035,19 7.054,151,113,58 0.8854.48%8.48%-1.83%4.78%
电解铝14,302,781,6 46.8612,085,101,6 30.2615.51%-4.92%-1.70%-2.77%
分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18,422,619,0 30.5213,020,959,1 82.3129.32%-0.85%-1.72%0.63%
吉林省2,424,843,70 1.541,207,317,18 1.8050.21%3.99%3.45%0.26%
辽宁省4,932,839,42 9.443,361,309,44 0.5631.86%12.33%24.21%-6.52%
分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煤炭行业销售量万吨4,647.434,599.801.04%
 生产量万吨4,654.744,599.881.19%
 库存量万吨38.3331.0223.57%
      
电力行业销售量万千瓦时816,479.71773,006.765.62%
 生产量万千瓦时870,048.63849,105.162.47%
 库存量    
      
有色金属冶炼销售量万吨87.6886.171.75%
 生产量万吨87.5186.351.34%
 库存量万吨0.020.18-88.8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电解铝产品期末库存量同比减少0.16万吨,主要原因为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产品产销实际情况,导致库存变化。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煤炭行业销售量万吨4,647.434,599.801.04%
 生产量万吨4,654.744,599.881.19%
 库存量万吨38.3331.0223.57%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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