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30002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9:11:08 中财网
原标题:大禹节水: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4-104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王冲,董事、总裁谢永生,董事、常务副总裁颜立群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0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司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6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6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7%,合计增持金额60.1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副董事长王冲,董事、总裁谢永生,董事、常务副总裁颜立群。

(二)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王冲副董事长12,161,0171.42%
谢永生董事、总裁964,5700.11%
颜立群董事、常务副总裁375,0000.04%
(三)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四)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 已预披露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 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如下:

名称职务计划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万元)
王冲副董事长20
谢永生董事、总裁20
颜立群董事、常务副总裁20
合计60
(三)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 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 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二级交易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七) 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 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结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6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7%,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60.1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增持日期增持方式增持数量 (股)增持总数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增持金额 (元)
王冲2024年7月4日集中竞价59,9000.0070%200,653
谢永生2024年2月23日集中竞价50,7000.0059%200,265
颜立群2024年7月3日集中竞价58,0000.0068%200,100
合计集中竞价168,6000.0197%601,018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增持方式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王冲集中竞价12,161,0171.42%12,220,9171.42%
谢永生集中竞价964,5700.11%1,015,2700.12%
颜立群集中竞价375,0000.04%433,0000.05%
合计13,500,5871.57%13,669,1871.59% 
四、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完成后相关增持主体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 备查文件
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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