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60331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4-044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倪张根先生临时因公出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纪建龙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6人,其中董事长倪张根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2人,其中监事林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付冬情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赵振兴、叶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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