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68803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9:25:58 中财网
原标题:中科通达: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5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909.34万股,并于 2021年 7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1,637.3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2,706,97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666,426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062,964股限售股已于 2022年 1月 13日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含战略配售)共计 55,228,090股已于 2022年 7月 13日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1,454,670股已于 2023年 7月 12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4名,分别为王开学、王剑峰、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联永合”)、武汉泽诚永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诚永合”)。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4,96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4%,将于 2024年 7月 1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开学、王剑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信联永合、泽诚永合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3、通过信联永合、泽诚永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唐志斌、罗伦文、蒋远发、谭军胜、任明、蔡青(离任)、黎祖勋(离任)承诺:
(1)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仍遵守上述承诺。

(2)自所持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不超过首发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其所做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34,961,2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4%。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7月 1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 股数量 (股)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本次上市流 通股数量 (股)剩余限售 股数量 (股)
1王开学18,971,88016.3018,971,8800
2王剑峰8,989,3707.728,989,3700
3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4.305,000,0000
4武汉泽诚永合科技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1.722,000,0000
合计34,961,25030.0434,961,250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34,961,25036
合计-34,961,25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科通达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科通达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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