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东旭蓝天(000040):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东旭蓝天:2023年年度报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艳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正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4日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东旭蓝天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有效履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在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重大缺陷,导致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重大缺陷为:东旭蓝天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有效履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在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时公司因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77.96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9.8.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在规定期限内逐步予以解决。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