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83717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4-063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一)审议情况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1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41%,达到上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类型为固定收益型,市场风险较小,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营业部,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具备交易履约能力。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其本金及收益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5.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款证实书、银行回单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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