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300755):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4-027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7月 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7月 2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7月25日9:15—15: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7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 7月 1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 2024年 7月 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15号嘉禾国信大厦 CD座 5层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 7月 19日—7月 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4年 7月 24日 17:00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15号嘉禾国信大厦 CD座 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15号嘉禾国信大厦 CD座 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邮政编码:100062 (三)联系电话:010-56969898 (四)指定传真:010-56969955 (五)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联 系 人:薛可然、梁佳琛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55”,投票简称为“华致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年 7月 2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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