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603725):天安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09:25:33 中财网
原标题:天安新材:天安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2月 18日~2025年 2月 17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9.91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365.032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974%
实际回购金额3,002.7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17元/股~10.23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元/股;回购的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剩余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19日、2024年2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原定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4元/股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至 12个月,调整后回购实施期限为 2024年 2月 18日至 2025年 2月 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因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 6月 7日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4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9.91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6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 4月 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年 4月 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50,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7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10.23元/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前回购价格上限为 14元/股),最低价为 6.17元/股,交易总金额为 30,027,578.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4年 2月 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000,0005.9518,200,0005.9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5,352,00094.05286,657,68094.0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3,650,3201.20
股份总数218,352,000100304,857,680100
注:2024年 6月 7日实施权益分派送转股后,股份总数由 218,352,000股增加为304,857,680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 2024年 5月 17日前回购的公司股份中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公告 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剩余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后 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后续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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