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002774):东吴证券关于快意电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0:15:25 中财网
原标题:快意电梯:东吴证券关于快意电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电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快意电梯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9 号)文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0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0,5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8,971,447.00(含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1,598,553.00元。2017年 3月 2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 5-00006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1)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备注
1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4,407.293,610.9281.93%已结项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4,706.503,520.1774.79%本次结项
3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 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25,128.5020,937.3483.32% 
4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5,040.003,759.4274.59%已结项
5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4,264.624,264.62100.00% 
6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635.98635.98100.00% 
7支付购买青皇工业区的款项及相 关税费8,654.148,654.14100.00% 
8补充流动性1,282.351,282.35100.00% 
合计54,119.3846,664.9486.23%  
注: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

(二)公司募集资金历次变更情况
1、“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较早,公司北方地区市场开拓情况不及预期。为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 2月 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及延期的议案》,“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5,040.00万元,继续在位于河南省鹤壁市东杨工业区的鹤国用(2013)第 0246号地块(简称“A地块”)实施,调减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建设。

2、“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立项较早,近年来受我国电梯市场规模增速趋缓等因素影响,公司零部件自产的规模经济效应难以有效发挥。为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 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及延期的议案》,终止“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8,654.14 万元用于支付购买青皇工业区新地块的款项及相关税费,结余部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9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同意变更“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的投资预算并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由原计划投资 18,422 万元调整至 25,128.58 万元。优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2022年 9月 26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同意了以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议。

4、“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2017年 9月 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变更为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 428号凯建大厦。

凯建大厦尚需进行设计、装修、研发人员和研发设备配置等事项,相应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 2019年 1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延期调整。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 6月 30日”。

2022年 4月 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4年 6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金额实际累计使用 金额结余募集资金 金额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4,706.503,520.171,676.76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一) 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

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资金 1,676.7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在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四、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7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676.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该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5.63%;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年 7月 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议,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运用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快意电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冯 颂 陈 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7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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