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菱科技(87330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洪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787,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21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范围的登记内容,相应调整原经营范围的部分表述,因此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原经营范围:粉末冶金产品的开发、研制及生产;磁性材料、有色金属合金制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的制造。(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针对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事宜,相应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粉末冶金产品的开发、研制及生产;磁性材料;有色金属合金制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的制造。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以上变更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787,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银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不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申请授信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提供无偿担保等,公司可提供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应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709,8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4%;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7,8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龚珣、王宁静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关于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证券持有人名册 20240702》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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