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祺电气(00138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雪祺电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1号)同意,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90,000股,并于 2024年 1月 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6,7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03,254,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3,505,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 2024年 5月 17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4年 6月 3日完成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合计转增 41,02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77,78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230,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0%,无限售条件股份 43,557,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 684,387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增至 889,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年 7月 12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网下发行共有 684,387股的限售期为 6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00%。”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 7月 12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889,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6,645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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