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600967):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9:46:21 中财网
原标题: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七月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
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
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董事、监事、董
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
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
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
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证券与权益部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人数
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
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

- 1 -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
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
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
等各项权利。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
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
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
东发言。

八、本次股东大会全部事项以普通决议表决,应当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采用记名方
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会监事推选一名
监事及公司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 2 -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主
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如果
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
在表决结果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 3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2024年 6月,公司利用 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的“综合
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的环保、消防、
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建安工程质量和项目档案等已于前
期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由相关
领域内的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现拟将上述募投项目截至竣工财务
决算审计基准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129,597,792.6
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
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
营及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 9月 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
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
-4 -

年 12月 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名特定投资
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22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 2016年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6年 12
月 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备注
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 化建设项目231,000,000.00已终止
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143,370,000.00143,370,000.00已延期
综合技术改造项目114,000,000.00359,400,000.00已变更
节能减排改造项目19,600,000.0013,970,477.80已完成
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 设项目77,000,000.0077,000,000.00已延期
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 产建设项目154,400,000.00已终止
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280,000,000.00420,000,000.00已变更
合计1,019,370,000.001,013,740,477.80 
(三)2016年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情况
1.2018年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
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
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
拟投入募集资金 231,000,000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
生产建设项目”154,400,000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
-5 -

385,400,000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
会和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2.2018年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
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

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280,000,000元增加至 420,000,000元,
增加 140,0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 114,000,000元增加至 359,400,000元,增加
245,400,000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
385,4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
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
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
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 4,110,000元由公司自有
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
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3.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六届四
次监事会和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军贸产品生产线
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 3年,至 2021年 12月,将“4×4轻
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 3年,至 2021年 12
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 3年,至
2021年 12月。

4.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
监事会和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综
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 3年,至 2022年 6月。

-6 -

5.2021年12月2日,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
十九次监事会和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
“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 2021年 12月延期至 2023
年 10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 2022年 6月延期至 2024
年 6月,“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 2021年 12
月延期至 2024年 6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 2021
年 12月延期至 2023年 12月。

6.2023年 10月 25日,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七
次监事会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军贸
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 2023年 10月延期至 2025年 4月,
“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 2023年 12月延期至 2025年 6
月。

二、2016年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
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
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
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
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7 -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2017年 1月 23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存放
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
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年 5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 2016年募集资
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
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 方式
中信银行包头支行81156010119001454030.00协定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1524506228310.00协定
华夏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14650000000577148324,527,770.90协定
浦发银行包头分行4901015450000102494,491,104.14协定
招行包头分行755904002310102210,969,922.65协定
光大银行包头分行525018800006822892,321,219.27协定
合计 722,310,016.96 
三、“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该项目拟投资总额 363,51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
359,400,000.00元,自筹资金 4,110,000.00元),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内蒙古第一
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
计报告》(XYZH2024BJAA20B0156)。截至竣工财务决
算审计基准日,本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 304,949,767.74元
-8 -

(含税),累计已支付金额 219,467,637.69元,未付金额
85,482,130.05元(其中募集资金 81,372,130.05元,自筹资金
4,110,000.00元),募集资金实际节余 129,597,792.6元(含
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净额 71,037,560.34元)。

四、“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
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节支了部分建筑安装工
程费用。

2.在“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通过充分
调研、严格履行公开招标、比质比价等手段,控制了采购
成本,节支了部分新增工艺设备费用。

3.在“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控项目整体
建设成本,未发生施工图审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预备
费,工程设计费、监理费费率也有所降低,节约了部分其
他费用。

4.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合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过
理财、大额存单等方式取得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形成
了部分节余。

五、“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效果
节能减排条件建设方面,通过新增精密铸造生产线、
粉尘/烟尘治理装置、化学表面处理生产线及废气废水处理
装置,并对工业炉窑进行更新改造,解决了公司高耗能高
污染问题,推进了清洁绿色发展,满足了国家节能、环保
-9 -

有关标准和规定,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过对动力能源设施改造、
仓储条件改造、道路、铁路及试验场条件保障建设,提高
配套基础设施运行的可靠性,保障科研和生产的顺利进
行。

安全技术改造建设方面,通过新增高点监控及视频监
控系统、访客系统,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起重设备、压力
储罐、消火栓系统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了企业本质
安全度。

保密技防条件建设方面,通过新增涉密台式专用机及
软件,实现了部分涉密单机的国产化替代应用,为构建基
础扎实、体系完备的保密技术防范体系奠定基础。

六、“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使用计划
鉴于“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总额为 129,597,792.60元(含利
息收入 71,037,560.34元)。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益,公司拟将前述节余资金 129,597,792.60元(含利息收入
71,037,560.34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以及后续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
余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资金。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
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10 -


-1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期议案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
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延期至 2025年 6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 9月 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
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
年 12月 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名特定投资
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22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 2016年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6年 12
月 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5月 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390,355,891.41元
(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
-12 -

28,733,753.66元,资金余额 722,310,016.96元。

二、延期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150,000,00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77,000,000元,自筹资金
73,000,000元,截至目前,该项目未启动。本次公司拟将
“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 2024年 6月延期至
2025年 6月。

2019年,经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六届四次监事会和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
化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1年 12月。

2021年,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十九次监
事会和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4×4轻
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4年 6月。

(二)延期原因及后续安排
项目立项至今,受宏观经济及环境影响,特种车辆市
场持续低迷,4×4战术车产品市场一直未扩容,公司现有
生产能力已足够满足生产任务需求。为保障股东权益,公
司本着审慎投资原则,未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市场研判,未来一段时期公司 4×4战术车产品需
求量仍然不容乐观。近期,公司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
制造、新质平台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关键系统设计制造技
术研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对接行业领军企业,开展
-13 -

了相关产业总体规划及能力建设论证工作。后续拟根据论
证成熟度及决策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项目变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
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14 -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