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688662):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7月 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年 7月 8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钟日柱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拟实施 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并制定的《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富林、刘富坤、3、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 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制定的《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本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其有效落实,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内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富林、刘富坤、洪云、曹卫强、罗嘉恒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为保证本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和实施; (2)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5)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6)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10)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富林、刘富坤、洪云、曹卫强、罗嘉恒回避表决,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年 7月 26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7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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