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禧科技(871857):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871857 证券简称:泓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1号),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1,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2.00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1,6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0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6,346,837.75元,募集资金净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为人民币175,653,162.25元。截至2022年2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众会验字(2022)第00880号《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Hong Xi Technology Vietnam Limited Company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②超募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为101.06%,系账户资金产生利息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③超募补充流动资金为实际使用金额,不包含银行手续费、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④累计投入金额为实际使用金额,不包含银行手续费。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中,“年产1,300万条高精度电子线组件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期为1.5年,资金用途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因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年产1,300万条高精度电子线组件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实施地点由“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868号”变更为“越南太平省前海县前海工业园第CN-04号”;实施主体由“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Hong Xi Technology Vietnam Limited Company”。因项目前期相关规划及施工等审批备案手续所需时间较长,自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完成后公司加快了项目的推进进度,但项目整体进度仍落后于原计划进度,该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经公司审慎评估并结合募投项目目前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1,300万条高精度电子线组件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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