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002636):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4-040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4年 7月 30日(星期二)下午 15:30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召召开开会会议议的的基基本本情情况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7月 30日(星期二)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7月 30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4年 7月 3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7月 2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7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提案编码 1.00、2.00、3.00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6人,独立董事 3人,股东代表监事 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 7月 2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号,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传真:(021)6774290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发杰 电话:(021)57747220 传真:(021)67742902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号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2636”,投票简称为“金安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二、、通通过过深深交交所所交交易易系系统统投投票票的的程程序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 7月 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7月 30日 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所有属于本人(本公司)作为股东的一切表决权,以投票方式表决如下决议:
2、提案 1.00、2.00、3.00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如委托人对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法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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