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603179):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7:15:40 中财网
原标题: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
变动达 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的通知,2024年 6月 11日至 2024年 7月 12日期间,新泉投资、唐志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新23转债”1,357,900张,占发行总量的 11.71%。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1号),公司于 2023年 8月 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 6年,发行总额 11.60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11.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9月 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新 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5”。

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唐美华女士共计配售“新 23转债”4,527,12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39.03%。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2024年 2月 19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新 23转债”1,16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 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 3月 27日至 2024年 5月 8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唐美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新 23转债”2,009,220张,占发行总量的 17.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024年 7月 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的通知,2024年 6月 11日至 2024年 7月 12日期间,新泉投资、唐志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新 23转债” 1,357,900张,占发行总量的 11.71%。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张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持有数量 (张)占发行总 量比例变动数量 (张)占发行总 量比例持有数量 (张)
458,0203.95%458,0203.95%0
899,8807.76%899,8807.76%0
00.00%00.00%0
1,357,90011.71%1,357,90011.71%0

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唐美华女士不再持有“新 23转债”。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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