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300957):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持有人,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38名,实际出席持有人238名,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为1,342,500份,占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100%。持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梅女士、董事周薇女士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龙先生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本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 上述3名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9,000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1,273,500份。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授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持有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任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273,5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钟巍女士、刘兆丰先生、许玲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273,5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同日,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钟巍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决定股票卖出、领取股票分红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但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除外; 4、负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6、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7、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8、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变动等事项;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的归属及所收回份额的授予、分配及相关价格的确定;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1、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若有);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3、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273,5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备查文件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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