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阳谷华泰(300121):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向相关机构(含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借款、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订单融资、保函、融资租赁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2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细信息见公司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对戴瑞克在自2024年4月7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的期间内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办理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2024年7月11日,戴瑞克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承兑期限自2024年7月11日至2025年1月11日,公司对协议范围内形成的1,000万元敞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9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2%,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92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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