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30052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7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7月 5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郑家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辰安科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为期3年的《辰安科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综合授信、结算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业务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郑家升、李陇清、邢晓瑞、雷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辰安科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郑家升、李陇清、邢晓瑞、雷勇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制订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可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郑家升、李陇清、邢晓瑞、雷勇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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